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6年省级10件惠民实事文件的通知》(保政办发〔2016〕26号)要求,市政府督查室对涉及我市的有关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跟踪督查,现将全年完成情况通报如下(详见附件)。
附件【10件惠民实事附件(全年汇总).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