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1—9月全市经济持续平稳发展25条措施落实情况的通报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平稳发展25条措施的意见》(保政发〔2017〕11号)要求,市政府督查室于2017年10月上旬对25条稳增长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督查。现通报如下:
1—9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认真落实稳增长政策措施(详见附件),全市经济社会保持了高开稳走的良好态势。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随着国家融资政策的调整,政府融资渠道收窄,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市项目投资加速推进困难日益加剧。如,向浦发银行申请的浦发滇西边境片区扶贫投资发展基金第二批130亿元还未到位。二是民间投资增长乏力。1—9月,民间投资仅完成81.6亿元,同比下降8.3%。三是全市城镇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情况进展较慢。1—9月,全市城镇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投资完成83.5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69.6%;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53.6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53.6%。
下一步工作建议:一是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狠抓稳增长措施的贯彻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及稳增长各项目标任务。二是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特别是下半年新开工的70项重大项目要抢抓2017年最后2个月的黄金施工期,进一步加大项目推进力度,确保顺利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任务。三是要突出一个“早”字,尽快谋划2018年稳增长各项工作,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
附件:25条稳增长措施1—9月落实情况
附件
25条稳增长措施1—9月落实情况
一、发挥投资关键作用
(一)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截至9月底,10项重大项目与领导挂钩的30项重大项目已开展实地督查2次。明确了下半年70项新开工项目,并于9月28日组织开展了28个重点项目集中开工仪式。在市级“四个一百”重点建设项目中,调整后竣工投产、在建和新开工项目总投资2489.7亿元,1—9月共完成投资397.6亿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496亿元的76.5%;列入省级“四个一百”重点建设项目68项,1—9月完成投资162亿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88.8%。1—9月,全市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592.9亿元,同比增长31.8%,增速排名全省第2位。
(二)大力推广PPP合作模式。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及万亩东山生态恢复工程PPP项目已通过招标选定社会资本;保施高速公路、昌保高速公路、腾猴高速公路项目已签订PPP合同;保山中心城市轻轨项目可研报告已编制完成。
发挥基金带动作用。积极申报争取省级重点项目投资基金支持,3个项目基金支持额度17.64亿元,预计年内将实现投放。全市纳入省重点项目投资基金推介项目68项、申请基金417亿元,省融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正在向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进行推介,同时积极向邮政储蓄银行保山市分行、农行保山市分行推介项目。
1.产业基金方面。产业基金共扶持企业29户,投放资金6.48亿元,目前资金已全部拨付到县(市、区)、园区,大部分企业已完成抵押担保等手续。2016年产业基金贴息资金1036万元,已全部拨付到县(区)、园区。
2.浦发滇西边境片区扶贫投资发展基金方面。第一批70亿元已落地;第二批130亿元,相关批复要件已报浦发银行昆明分行,但受政策影响目前工作暂缓。
二、推动工业集聚化发展
(四)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下达了2016年新增纳入规模工业企业市级奖补资金358万元。2017年省财政厅第一批培育规模企业奖励资金140万元已下拨到市财政局。2016年四季度和2017年4月份新建入规企业共7户,每户20万元,即将拨付企业。1—9月,全市新增纳入规模工业企业27户,其中:隆阳区7户,施甸县3户,腾冲市4户,龙陵县4户,昌宁县9户。
(五)加快重点产业发展。《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产业发展规划(2017—2025年)的通知》(保政发〔2017〕48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重点产业发展21条措施的意见》(保政发〔2017〕43号)已制发;《保山工贸园区“园中园”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研究、市委审定,待市人大常委会审议。2017年度保山市“产业建设领军人才”选拔工作有序开展,已组织完成评选工作,目前正在对6名拟定人选征求意见和资格审查,对通过认定的产业建设领军人才将给予经费补助。
三、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
(六)加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力度。1—9月,全市城镇基础设施固定资产完成83.5亿元,完成年度目标的69.6%,投资完成情况进展较慢。其中:保山中心城市完成投资39.39亿元;腾冲市完成投资14.03亿元;施甸县完成投资12.3亿元;龙陵县完成投资9.22亿元;昌宁县完成投资8.95亿元。
(七)抓好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腾冲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建设项目。规划新型城镇化试点支撑项目74项,总投资1063.89亿元。2017年计划开工项目45项,计划完成投资89.7亿元。截至9月底,已开工38项,完成投资45.17亿元。板桥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建设项目。总体规划已于9月28日通过市人民政府的批准实施。保山中心城市永昌路(大保高速—东环路)道路工程目前已投资并完成入库3.9亿元,占年度目标任务的78%。青龙街提升改造项目已完成可研报告,正由浙江大学规划设计院进行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已完成二次常规汇报。目前,板桥临时规划展览馆主体部分已完成90%,装修部分完成80%。湿地公园项目在永子围棋小镇核心区范围内,正根据省发展改革委要求编制特色小镇规划,待规划获省级批准后组织实施。
(八)推动特色小镇建设。目前,和顺古镇入选创建全国一流特色小镇名单,永子围棋小镇、高黎贡山摄影小镇、昌宁红茶小镇、善洲小镇、施甸摆榔金布朗风情小镇、腾冲玛御谷温泉小镇、腾冲银杏小镇、腾冲启迪冰雪双创小镇8个小镇入选创建全省一流特色小镇名单。6月27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市级创建7个全市一流小镇。截至9月底,全市16个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其中:全市9个省级特色小镇均已实现开工建设,共完成投资11.08亿元。
四、扎实推进“三大战役”
(九)打好县域经济战役。积极开展全省县域经济跨越发展先进县、进位县及县域经济转型试点县创建,各县(市、区)固定资产投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工业用电量等主要经济指标1—9月增速均好于或接近同期水平,第三季度经济平稳运行,主要经济指标保持两位数增长。
(十)打好园区经济战役。已拨付“园中园”专项发展基金5.6亿元,发挥产业基金引导作用,共扶持企业29个,投放资金6.48亿元;大力推进“51+49”模式,已落实推进的企业19户;推进“10+3”融资模式,已开始实施项目5个。工业聚集化资金按资金申报程序正在分类上报,将分类安排下达。目前园区总体规划已编制完成待市规划局审批,园区压覆矿产、地质灾害、地震安全性评价、文物调查等集中连片审批制度尚未实行。截至9月底,“园中园”累计完成征地7966.44亩(含规划调整后保山工贸园区用地823亩)、完成拆迁49户、迁坟1693冢,兑付征地款4.69亿元,基本满足“园中园”一期用地需求。
(十一)打好民营经济战役。1—9月,完成民间投资81.6亿元,同比下降8.3%。制发了《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挂钩服务企业工作的通知》(保办字〔2017〕26号);全市800户微型企业实行每户3万元直接补助,向扶贫开发重点县(区)倾斜,以及采取贷款贴息和后续服务支持微型企业发展。截至9月底,全市5个承办部门完成596户微型企业实地查验,占任务数的74.5%。
五、加快服务业发展
(十二)促进社会消费增长。1—9月,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62.8亿元,同比增长12.4%;全市完成电子商务交易额30.75亿元,同比增长46.0%,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76.9%。截至9月底,全市各类电商企业达569户。多举措促进外贸恢复性增长。1—9月,全市完成进出口23785万美元,同比增长21.8%。
(十三)促进旅游品牌化。腾冲火山热海景区被国家旅游局批准为国家5A级景区,50万元奖励金已经下拨。
六、鼓励创新创业
(十四)支持企业带动就业。截至9月底,全市共扶持创业8795人(小企业10户),完成年度目标任务9899人(户)的88.85%,发放贷款8.86亿元,带动(吸纳)就业16687人。其中:“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共扶持创业5271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5935人的88.81%,新增发放贷款5.19亿元,带动(吸纳)就业9901人。创业担保贷款。共扶持创业3524人(户),完成年度目标任务3964人(户)的88.9%,新增发放贷款3.67亿元,带动(吸纳)就业6786人。积极组织申报2017年省级创业平台5个,目前待省科技厅评审和认定。加强对2015年度已经评审认定的3个省级创业园、1个省级众创空间、1个省级校园创业平台的跟踪服务管理。截至9月底,各创业园区、众创空间、校园创业平台入驻企业396户,带动(吸纳)就业782人;开展导师辅导146次、创业讲座55次、创业大赛23场、创业培训42期,培训2488人次。
(十五)强化园区(园中园)企业招用工激励扶持。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给予一次性300元的购买生活用品资金补助,截至9月底,共补助企业6户、1326人、金额39.84万元;对职业院校培养推送学生到全市园区(园中园)企业实现就业的,按每人300元标准给予院校资金补助,截至9月底,共补助职校1所、31人、金额9300元;对人力资源公司、劳务公司等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按每人200元给予资金补助,截至9月底,共补助企业1户、127人、金额2.54万元;对用工企业组织新招用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进行培训的,按每人300元给予用工企业培训资金补助,截至9月底,共补助企业3户、315人、金额9.45万元。
七、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发展
(十六)继续降低商品房库存。继续加大棚户区货币化安置力度。截至9月底,货币化安置比例达87.06%。各县(市、区)结合农村危房改造等,积极探索鼓励农民进城购房的政策措施,提升城镇化率。1—9月,全市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53.6亿元,占年度目标任务的53.6%,商品房销售面积达140.2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2.39%,商品房销售额达71.72亿元,同比增长41.24%。商品房待售面积228.44万平方米,比2016年底的278.1万平方米下降了49.66万平方米。根据1月—9月底销售情况测算,商品房去库存化周期明显缩短,缩短到15个月,其中:商品住房去库存化周期缩短到12.61个月。
八、加大降成本力度
(十七)继续加大降费减负力度。继续加大降费减负力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政策,预计全年减轻负担8865万元。一是及时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对卫生监测费等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降低30%,从2017年4月1日起商标注册收费标准降低50%,预计全年减轻负担1459万元(其中,4—9月完成972.67万元)。二是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从4月1日起,取消环境监测服务费等16项、停征船舶登记费等25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预计全年减轻负担6000万元(其中,4—9月完成4000万元)。三是取消地方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从2017年6月1日起,取消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教务费等22项地方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预计全年减轻负担100万元(其中,6—9月完成57.12万元)。四是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从2017年7月1日起,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预计全年减轻负担1306万元(其中,7—9月完成653万元)。五是降低增值税税控系统产品及维护服务价格。2017年8月1日起,降低增值税税控系统产品价格及维护服务价格,预计全年减轻负担53.23万元(其中,8—9月完成21.3万元)。
(十八)降低企业用地成本。一是严格落实云南省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政策。根据省级有关文件要求,1—9月全市在供地环节已共计减免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3250.91万元,其中:市级免缴295.25万元,县级免缴2305.48万元。二是积极推行工业用地出让弹性年期制,以“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方式提供用地,年租金按照出让地价评估后折算到1年期价格确定。1—9月以招拍挂形式提供用地2044.54亩,共涉及32户企业共3.49亿元,其中:对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金有困难的生产性企业,经批准可分期缴纳,1—9月共涉及8户企业7239.75万元。三是严格落实低丘缓坡供地政策。1—9月,供地52宗3390.71亩,其中涉及免缴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用地面积4宗314.74亩,共计减免292.33万元。四是对依法依规提高现有工业用地土地利用强度、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出让价款。
(十九)降低企业用电用气成本。一是《保山市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已获批,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保山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已经挂牌运行。二是从8月份开始,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整体进入昆明电力交易中心按市场化交易进行购电,和原来的趸售电价相比,8—9月购电成本降低2000万元以上。二是继续贯彻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的有关电价政策。全市大工业用电基本电费由每月每千伏安25元临时下调为20元,1—9月为企业减负1620万元。对城乡公共照明用电、非营利性景观照明用电执行居民第一阶梯价格0.3555元/千瓦时,1—9月共减负157.5万元。丰水期金属硅用电价格由每月每千伏安10元降低为5元,1—9月为企业减负880万元。三是从9月份开始,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下调了0.10元/立方米,管输价格下调了0.01元/立方米,输配价格下调了0.02元/立方米,合计下调0.13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气终端价格由2.72元/立方米下调为2.59元/立方米。
(二十)积极实施社保优惠政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1—9月,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际参保单位1858户,缴费基数174463万元,综合缴费费率27%,应缴基本养老保险费47105万元,较调整前的费率计算少缴基本养老保险费1744.63万元,为参保企业减少成本1744.63万元。工伤保险基准费率。按行业风险类别分别调减为0.2%—1.9%八个档次执行,工伤保险参保实际参保单位3492户,缴费基数为43.36亿元,按照下调后综合费率0.52%计算单位应缴工伤保险费为2162.71万元,较下调前综合费率计算应缴工伤保险费减少了1504.26万元。失业保险费率和援企稳岗补贴政策。截至9月底,全市累计拨付符合条件的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龙陵邦腊掌温泉有限责任公司等516户企业给予稳岗补贴1039.83万元,惠及参保职工29589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率。继续实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下调政策,截至9月底,全市以个体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统账结合的人员共6200人,每人缴费减少1008元,共减少624.96万元;以个体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单建统筹的人员共2049人,每人缴费减少636元,共减少130.32万元。以上合计共减少8249人次个体参保人员缴费755.28万元。
九、加大融资支持力度
(二十一)缓解实体企业资金压力。目前云南腾冲极边茶叶股份有限公司已完成股改,扶持奖励资金50万元已经到位。云南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品斛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云南瑞和锦程实业有限公司等正在进行股改工作,预计年底前完成。“51+49”模式,以市级产业基金扶持规模农业企业为契机,投入2亿元打造了12个示范企业,目前逐渐发展出市级产业基金入股型、自筹资金入股型、国有公司入股型、与大企业大集团合作型和土地厂房实物入股型等5种模式,涵盖了保山市规模农业、重点产业、工业园区建设等方面。截至9月底,已有19个企业成立运行。“10+3”模式,制定出台了市级工作标准和规范意见,截至9月底,已有5个项目实施“10+3”模式。
1—9月全市缴存1288个工程项目,共缴存2.71亿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为参加竞标企业开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14894份。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减半缴存工资保证金项目47个,涉及金额1665.53万元;免交工资保证金项目1个,涉及金额17.59万元。
(二十二)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制发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放管服”改革10条措施的实施意见》(保政发〔2017〕37号),将10条措施分解为23条具体措施,分别由10个牵头部门和涉及行政审批的34个部门负责落实。二是继续强化监管。认真贯彻落实《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保政发〔2016〕40号)精神,选取了市安全监管局探索根据监管对象实际情况确定监管频次的“分类监管”方式改革,实现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100%全覆盖。三是继续改进审批行为。积极开展行政许可“三个标准”试点工作,选取了市卫生计生委、质监局、道路运输管理局3个部门开展“三个标准”试点工作,年内将实现许可事项“三个标准”全覆盖。四是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截至9月底,全市共入驻“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职能部门205个,入驻审批服务事项2031项。“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入驻职能部门167个,入驻审批事项508项(均可网上申报、办理)。五是继续深化投资审批改革。核准项目申请书由企业自主组织编制。外商投资项目由全面核准改为普遍备案+有限核准,95%以上的外商投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境外投资项目除敏感国家、敏感地区、敏感行业“三个敏感”以外,98%以上的境外投资项目取消核准改为网上备案。社会事业和旅游项目核准改为备案管理;减少核准前置条件,对涉及近20个部门的50项核准前置精简为“两项半”,除少数重特大项目保留环评作为前置审批外,只保留规划选址、用地预审两项前置。六是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截至9月底,全市共发出企业“一照一码”营业执照1.78万份,“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持照率为84.84%;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营业执照2.4万份。八是继续强化投资项目网上审批。全市投资项目均按照投资项目“审核备”目录和“一项一码”工作要求100%进入“云南省投资项目审批在线监管平台”进行审批。
1—9月,全市共受理投资项目1978个,涉及事项3238件,投资概算2613.83亿元。按审批类型分为:审批类项目1587个,投资概算1902.87亿元;核准类项目26个,投资概算29.54亿元;备案类项目365个,投资概算681.41亿元。按审批方式分为:并联项目350个;联动项目259个;代办项目5个。
附件【保山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2017年政府重点工作任务1—3季度完成情况的通报.pdf】
附件【附件1:保山市2017年政府重点工作任务1—3季度推进情况表(支撑性指标).xls】
附件【附件2:保山市2017年政府重点工作任务1—3季度推进情况表(保障性工作).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