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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02-2-08_E/2018-0111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督查检查
  • 发布日期
  • 2018-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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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开展“一部手机游云南”推进情况专项督查的紧急通知

保山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开展“一部手机游云南”推进情况专项督查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政府督查室决定对“一部手机游云南”建设工作开展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主要内容

(一)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情况。贯彻落实2017年11月13日、12月11日全市“一部手机游云南”业务工作会,12月22日全市“一部手机游云南”动员会有关精神情况。

(二)加强组织领导情况。“一部手机游云南”专项经费、专门工作班子落实情况等。

(三)全省“一部手机游云南”建设第一批工作任务推进情况。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

二、督查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访谈、查阅资料、实地调研等方式进行。

三、督查时间

2018年1月4日—6日开展专项督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督查人员

组 长:李永强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副组长:苏 剑 市旅游发展委副主任

成 员:杨佳辉 市旅游发展委市场开发科科长

朱超群 市大数据管理局干部

五、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要认真对照督查内容开展自检自查,准备好有关痕迹资料备查;各县(市、区)、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要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督查联络工作,联络员名单于1月3日18:30前报市旅游发展委。联系人:杨佳辉。

(二)督查结束后,由“一部手机游云南”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督查情况并报市政府督查室下发;对在“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中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动不力的县(市、区)和责任人,严格按规定追责。

(三)实地督查期间,督查组人员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工作纪律。

保山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