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发﹝2017﹞49号)要求,市政府督查室对有关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跟踪督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工商、税务、金融、安全监管、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公检法等部门重点领域率先开展联合惩戒工作,各方面工作稳步推进。
(一)狠抓信用信息归集公示。2017年,工商部门督促各类市场主体累计公示年报信息31.25万条,公示率超过93%,位居全省前列;累计向社会公示各类市场主体登记监管信息289669条;签订《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共享合作协议》189份,共归集公示政府部门涉企信息24344条。
(二)加快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保山市2017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已制发,各项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已明确,《保山市进一步健全相关领域实名登记制度工作方案》《保山市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保山市政务诚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已起草报审待印发实施。组织开展了全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工商系统已为企业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1.94万份、持照率为86.81%,个体工商户“一照一码”营业执照2.69万份;市编办已为1958个机构核发(换发)统一代码证,换证率100%;民政部门换发社会组织法人证书133个,换证率为81%。
(三)对守信“红名单”主体实行联合激励。2017年,工商
部门共创建各级示范店160户,其中:县级示范店106户、市级示范店45户、省级示范店9户;公示“2014—2015守合同重信用企业”35户。国税和地税部门联合开展纳税评定工作,联合评定A级户52户、B级户1791户、C级户628户、D级户589户并向社会公告;采取A级纳税人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即时办理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等激励措施给予激励;对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的纳税人,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税务部门与建行保山市分行签订《“税银助力通”合作协议》,通过“银税互动”为43户诚信纳税人提供贷款10193万元。
(四)对失信“黑名单”主体实行联合惩戒。全市工商部门累计列入公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1007户,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个体工商户8016户,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僵尸”企业161个;限制“黑名单”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相关注册登记5人次;配合法院系统拦截失信被执行人6人次;联合清理无证无照经营1017户;配合其他部门对170余户企业信用状况进行查询,对2户失信企业进行了限制,对6户未公示行政许可信息的企业提出了意见建议。市金融办组织开展了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保山市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和涉金融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进行了逐户核查;依法依规对严重失信主体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严格把个人(企业)信用情况作为推荐、申报、审批的关键审核因素。国税和地税部门严格落实《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发布税收违法“黑名单”,加大对失信纳税人的惩戒力度;对D级纳税责任人采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普通发票的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加强出口退税审核、提高监督检查频次等实施惩戒,将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在有关部门之间进行通报,对失信企业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
(五)加大重点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力度。对政务、电子商务、涉金融等重点领域开展失信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政务领域失信问题限时清零;成立电子商务领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炒信黑名单”、电子商务领域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市公安局与市金融办、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银监局保山监管分局、市烟草专卖局、人行保山市中心支行等部门建立了协调合作机制,实现了信息共享机制,对公安机关在破获互联网平台实施集资诈骗等犯罪案件时,公安机关在第一时间将案件侦办情况通报金融办,金融办在行政审批时采取行政不许可和停业整顿等相关措施;对于公安机关打击处理的违法犯罪前科人员,在住宿、购买车票、乘坐飞机时,会发出预警,预警地公安机关根据预警级别,采取抓捕、关注、动态管控的措施;对于有重大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和有潜在实施暴力恐怖犯罪的嫌疑人员,在办理出入境、护照、港澳台通行证时,出入境、边防部门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限制出境、边控等限制措施。
(六)积极推进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协调50万元经费,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委托云南瀚文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了保山行政“双公示”信息公示管理平台,通过半年测试,平台已于2017年12月验收,于2018年1月份正式上线运行。目前,平台已与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联通,覆盖市级及各县(市、区)多个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录入部门,上传6万多条行政“双公示”数据信息。
(七)加大诚信舆论宣传力度。市级各新闻媒体共刊发诚信建设工作相关稿件635篇条(次)、公益广告2383条(次、幅)、诚信图片14张。其中:保山日报社在保山日报、保山日报新闻客户端、保山手机报、官方微博和保山日报网共刊发诚信宣传相关稿件339篇(次)、公益广告43幅,取得了较好宣传效果。市广播电视台共播出新闻150多条次,其中电视新闻100多条次、广播新闻50多条次。保山新闻网开设了诚信宣传专栏,紧紧抓住诚信活动周的有利时机,将全市工作开展情况及全市在诚信工作中的亮点特色进行了采访报道。各县(市、区)也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和报道有关诚信活动开展情况。人行保山市中心支行、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团市委联合制发了《保山市“校园诚信文化教育”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开展校园诚信教育工作。
二、存在问题
一是重视程度还不够,部分单位和部门不能按照文件步骤要求推进此项工作。二是工作整体推进不平衡,税务、工商、金融、公检法等领域工作推进较快,部分领域、行业工作尚未起步。三是信用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不健全,很多领域对失信行为尚未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对守信行为的激励措施和力度还有待提高。四是联合奖惩机制还不够健全,联合奖惩工作实施难度较大。
三、意见建议
一是要将保山市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及“信用保山”网站建设作为政府数据开放的重要抓手,不断完善平台及网站服务功能,优化服务模式,推动自然人、法人信用信息跨领域、跨部门共享和应用。二是要进一步深化各有关部门信用信息记录和归集工作,拓展信用平台的数据归集范围,增强归集数据的有效性和指向性,健全信息分级分类管理机制;积极探索联合奖惩线上线下发起、接收、响应、奖惩、反馈新机制。三是要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措施。认真筛选金融、税务、工商等重点领域诚信典型和严重违法失信典型并及时通过保山信用网站向社会公布,并推送至“信用中国(云南)”,使守信者受到推崇、处处受益,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四是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协调配合,建立完善联合惩戒机制。
保山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2018年2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