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2-2-03_C/2018-0509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督查检查
  • 发布日期
  • 2018-05-09
  • 文号
  • 第16期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全市服务经济倍增计划一季度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保山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全市服务经济倍增计划一季度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服务经济倍增计划(2017—2021年)〉的通知》(保办发〔2018〕8号)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服务经济倍增计划一季度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2018年3月底,全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有51户,涉及13个行业大类。一季度,规模以上服务业(简称规上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5.04亿元,同比增长1.61%,较上年同期降低7.16个百分点(详见附件),其中,纳入GDP核算的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3956万元,同比增长30%,与上年同期增速持平。道路运输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业、专业技术服务业、公共设施管理业出现负增长、负拉动。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全市服务业点多面广,涉及49个行业大类、344个行业小类,涉及行业主管部门较多,加之主管部门对所监管的服务业企业监管不够到位,造成服务业企业上报数据不及时、质量不高。

(二)全市规上服务业企业仅有51户,数量较少,5个行业一户企业就代表一个行业,容易出现代表性偏差的问题,如:保山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1户企业就代表道路运输业、云南省邮政公司保山市分公司1户企业就代表邮政业;对规上服务业企业的升规入库现在主要是统计部门抓,各主管部门配合的工作力度还不够。

(三)省统计局目前还没有出台统一的监测服务经济重点行业发展的统计指标体系,州市级统计局只能提供规上服务业和纳入GDP核算的其他营利性服务业的指标增速完成情况。

三、意见建议

(一)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所监管服务业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做好达标企业入库工作,对在库企业做好指导工作,督促依法、按时、按质向统计部门报送数据。

(二)在做好现有规上服务业统计监测的同时,要把企业升规入库特别是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升规入库作为2018年工作的重点,不断壮大规模以上服务业经济总量;对达标未入库企业进行核查,确保及时入库纳统;对达不到入库条件的企业,要做好企业升规培育工作。

(三)市服务经济发展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要尽快牵头研究制定针对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的激励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快建立服务业重点企业培育机制,认定一批重点企业积极培育,促其上规模、上水平。

附件:保山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分行业增长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