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2-2-02_C/2018-0821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督查检查
  • 发布日期
  • 2018-08-21
  • 文号
  • 保政督〔2018〕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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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开展综合督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为做好国务院大督查迎检工作,确保省政府综合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各县(市、区)、园区及市直有关单位开展综合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重点内容

(一)《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做好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有关工作文件的通知》(保政办电〔2018〕8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2018年云南省政府综合督查有关工作的通知》(保政办电〔2018〕9号)明确的有关国务院大督查、省政府综合督查重点内容的工作落实和推进情况。

(二)《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迎检工作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函〔2018〕29号)明确的有关国务院大督查迎检工作筹备情况;台账资料收集整理情况等。

(三)省政府综合督查第七督查组对保山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热线反映问题核查处理情况等。

(四)其他有关情况。

二、时间安排

2018年8月20日前开展1次实地督查和随机抽查,其他长期办理的事项视情况适时核查。

三、督查人员

第一组

组 长:李永强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成 员:李俊杰 市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建设科科员

任世吉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科员

(联络员:任世吉 1591271****)

督查单位: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工业信息化委、教育局、民宗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金融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商务局、卫生计生委、环境保护局、安全监管局、扶贫办、公安交警支队、政务服务管理局、工商局、招商合作局、税务局等。

第二组

组 长:文 艳 市科技局调研员

成 员:武新春 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副局长

熊积海 市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科副科长

(联络员:熊积海 15025059819)

督查单位:隆阳区,保山工贸园区、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

第三组

组 长:赵 斌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成 员:李国华 市林业局法规科科长

马芳芳 市卫生计生委医改科副科长

(联络员:李国华 13908750066)

督查单位:施甸县,水长工业园区

第四组

组 长:王晓江 市编办副主任

成 员:唐 山 市编办审改科科长

李生权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中低改办主任

(联络员:李生权 13308752766)

督查单位:腾冲市,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

第五组

组 长:王开福 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成 员:赵国福 市商务局口岸管理科科长

朱丽梅 市农业局农科所高级农艺师

(联络员:朱丽梅 15087526993)

督查单位:龙陵县

第六组

组 长:蒋春国 市农业局副局长

成 员:冯 睿 市财政局科技信息科科长

李 昌 市工业信息化委技术创新科科长

(联络员:李 昌 13033322605)

督查单位:昌宁县

四、督查方式

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台账资料、随机抽查、明察暗访、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

五、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园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这次市政府综合督查工作,进一步学习领会有关国务院大督查、省政府综合督查方面的文件精神,围绕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要抓住最后的宝贵时间全面开展自查,认真理清本级、本单位的问题清单,切实摸清底数,确保整改到位。

(二)各督查组长代表市政府开展实地督查,要敢于亮剑,切实履行好职责。督查期间,要紧盯问题不放,做到以督促改,推动工作;要指导各县(市、区)、园区和市直有关单位进一步总结提炼亮点成绩和工作经验,做好我市督查工作的信息上报工作。

(三)市政府督查室要及时汇总各督查组工作情况,各督查组于8月17日前将各组的督查工作开展情况报市政府督查室;8月20日左右,市政府将专题召开1次综合督查工作情况汇报会,听取各督查组督查工作情况,对相关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

(四)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整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不按时按要求上报整改情况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倒查责任,严肃追责;对工作中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经查实的,按照相关规定从严处理。

(五)各县(市、区)、园区和市直有关单位联络员要主动对接联系,积极配合市政府综合督查组开展工作;各督查组督查用车由组长所在单位负责保障。

(六)实地督查期间,全体督查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实施办法,严肃工作纪律。

                                                                                              保山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