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2-2-03_F/2018-0906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督查检查
  • 发布日期
  • 2018-09-06
  • 文号
  • 保政督〔2018〕10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开展保山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政府督查室决定对保山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各县(市、区)市人民政府,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督查内容

(一)贯彻国务院、省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情况;

(二)普查单位清查工作进展情况;

(三)普查全过程质量管理办法的落实情况(详见附件)。

三、督查时间

对各县(市、区)的实地督查工作于2018年9月15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通知;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督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普查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具体安排由市经普办另行通知。

四、督查方式

采取召开座谈会、听取情况汇报、查看相关痕迹资料、实地调研的方式进行。

五、督查组成员

第一组(督查隆阳区)

组 长:吕兆杰 市统计局局长

成 员:易永建 市统计局副局长

朱建祺 市统计局国民经济综合统计科科长

杨树炎 市经普办联络员 1520875****

第二组(督查施甸县)

组 长:龙海涛 市工业信息化委副主任

成 员:顾文峰 市统计局工业能源统计科科长

朱 健 市工业信息化委综合科科长

王 崎 市经普办联络员 15331529187

第三组(督查龙陵县)

组 长:张石周 市商务局副局长

成 员:张立德 市统计局普查科科长

周明德 市商务局商贸流通服务管理科科长

何凤娟 市经普办联络员 18788027190

第四组(督查昌宁县)

组 长:郭美辉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老龄办专职副主任

成 员:官邦席 市统计局服务业统计科科长

段绍周 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科科长

于海燕 市经普办联络员 18725218001

第五组(督查腾冲市)

组 长:许 旻 市工商局副局长

成 员:李国平 市统计局人口与社会科技统计科科长

殷 娜 市工商局工作人员

杨油清 市经普办联络员 18313006309

六、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机制,采取有力措施,抓好组织落实,扎实做好经济普查的各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保山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二)各督查组要严格对照督查内容,全面、认真地组织开展督促检查,随机深入一线实地调研,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组要明确提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督查工作结束后,各督查组要将督查情况报市经普办,经市经普办汇总后形成整体工作情况报市政府督查室按程序报审后通报。

(三)请各督查组组长根据督查时间要求,认真组织督查,及时与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单位做好对接工作;实地督查期间用车保障由各督查组组长单位负责。

(四)实地督查期间,督查组人员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工作纪律。

市经普办联系人:张立德 2191556、2590037069@qq.com

市政府督查室联系人:赵德茂 2121551、2121551@163.com

附件:保山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督查工作内容

                                                                                           保山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