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18〕28号)要求,市政府督查室对全市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了跟踪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淘汰任务进展情况
截至2018年8月31日,全市治理淘汰黄标车290辆,其中2005年底前注册登记的营运黄标车37辆,剩余5559辆,淘汰完成率为4.96%。完成率排名前三位的是:龙陵县8.19%、隆阳区6.50%、施甸县6.49%。详见下表:
全市治理淘汰黄标车进展及排名情况统计表
县市区 任务数 完成数 剩余数 完成率 完成率排名
龙陵县 342 28 314 8.19% 1
隆阳区 2525 164 2361 6.50% 2
施甸县 740 48 692 6.49% 3
昌宁县 797 28 769 3.51% 4
腾冲市 1230 22 1208 1.79% 5
合 计 5849 290 5559 4.96% ----
二、存在问题
一是龙陵县、保山工贸园区管委会工作紧迫感不强,行动迟缓,有关工作方案尚未印发;二是宣传氛围不浓,很多群众对治理淘汰黄标车的政策仍不清楚、不理解,群众主动申报注销比例较小;三是全市黄标车淘汰比例在全省治理淘汰黄标车进展情况排名偏后,特别腾冲市淘汰黄标车比例仅为1.79%,居全市末位。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扎实推动工作落实。尚未印发工作方案的龙陵、保山工贸园区管委会要加快进度,尽快完成工作方案的制定出台工作。
二要充分借助新闻媒体,开展不间断的宣传报道,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级工业信息化、环境保护、公安、交通运输、质监等部门要结合业务工作大力宣传治理淘汰黄标车相关政策,重点围绕什么是黄标车、为什么要淘汰黄标车、怎么淘汰黄标车等内容广泛开展宣传,争取车主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要压实责任,逐车列出详细清单,把淘汰任务细化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人、每台车,明确工作任务,倒逼进度,全力推进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各项分阶段目标,并于2018年12月31日前淘汰全市所有黄标车。
四要密切关注有关黄标车治理淘汰的社区民意,讲究工作方式方法,确保社会效果。要做好风险评估,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确保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