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2-2-30/2018-0918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督查检查
  • 发布日期
  • 2018-09-18
  • 文号
  • 保政督〔2018〕16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开展妇女儿童工作推进情况督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妇儿工委成员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意,市政府督查室决定对全市妇女儿童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第六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及省、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二)实施《保山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保山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两个规划”)政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两个规划”目标任务纳入政府工作(同规划、同安排、同检查、同督查、同考核等)情况;专题研究实施“两纲两规”和解决重难点问题情况;实施“两个规划”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和重点难点指标纳入民生项目情况。

(三)实施“两个规划”的机制建设情况;建立重点难点问题的督查机制、信息反馈制度、评比表彰制度、多部门合作机制等情况。

(四)妇儿工委及办公室职责落实情况;妇儿工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落实情况;办公室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实际人员到位情况;办公室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及变化情况;协调帮助基层妇儿工委及办公室解决困难情况;工作创新情况。

(五)实施“两个规划”工作推进情况(包括2017年度监测报告、评估报告、指标推进特别是重难点指标进展情况),针对重难点问题开展调研及工作推进情况。

(六)2017年度考核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组织领导、履行职责、政策措施制定等方面)。

(七)申报市级“两个规划”示范点创建情况。

(八)其他有关情况。

二、督查方式

采取现场核查、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查看各县(市、区)妇儿工委办公室台账资料;申报市级“两个规划”示范点的县(市、区),随机抽查2—3个乡镇(办事处)和村(社区)妇女儿童工作包括(学校、卫生院室妇女儿童工作)开展情况;没有申报市级“两个规划”示范点的县随机抽查2—3个妇女儿童工作点(乡镇、义务教育学校、妇幼保健院、养老机构等)工作推进情况。

三、督查时间

2018年9月中旬,具体督查时间由督查组另行通知。

四、督查人员

组 长:王世蕊 市妇联副主席

成 员:赵 嫒 市妇儿工委办公室主任

穆虹羽 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主任科员

杨会英 市卫生计生委妇幼健康科主任科员

于 梅 市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统计科工作人员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市级“两个规划”示范点的县(市、区)要认真查找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总结在工作开展中形成的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和做法。

(二)实地督查期间,督查组人员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工作纪律。

(三)督查组乘车由市妇儿工委负责安排。

联系人:赵嫒,联系电话:2210276

                                                                                            保山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