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2-2-/2022-0708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公务员招录
  • 发布日期
  • 2022-07-08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招录公务员笔试考务人员“十不准”

1.对于与考务相关的涉密事项,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绝对不记录。

2. 不准在非涉密本上记录考务秘密。

3. 不准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或通过其他渠道谈论考务秘密。

4. 不准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参加考务工作,应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5. 不准在非指定的场所存放考务涉密载体。

6. 不准将考务涉密载体带出指定的地点,相关涉密载体要按照规定的方式、程序进行存放、使用、转移、销毁。

7. 不准使用各种通信工具和设备传递考务涉密事项。

8.不准擅自脱岗。

9. 不准将高新技术产品带入考务场所或处理考务涉密事项。

10. 不准无关人员进入考务涉密场所,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以任何理由开启试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