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求意见情况
《促进保山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施意见》是在云南省房地产调控领导小组印发的相关文件要求上,经多次征求意见、会议讨论修改形成。于2023年6月19日通过书面征求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园区、市级共17个单位意见建议,共收到7个单位的13条修改意见;于2023年7月11日,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现场讨论以后,重新修改征求意见稿,并于8月4日通过书面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2个单位意见建议,共收到1个单位的2条修改意见;于8月4日-9月5日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共收到3条建议;于8月30日书面征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意见建议;于9月19日邀请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保山市房地产业协会共5家行业专家开展专家论证暨风险评估工作,共收到4名专家的7条修改完善意见。
二、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所征求到的25条意见建议均予以采纳吸收。经修改完善形成了《促进保山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施意见》(送审稿)。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