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启动《方案》的起草工作,通过深入调研、对现行政策的梳理、分析、研究讨论,以及学习借鉴全省其它已出台相关实施方案州市的典型经验和有益做法,结合保山市实际,草拟了《方案》于2023年7月27日通过书面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市级有关部门进行征求意见,于8月2日—8月31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于10月31日邀请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山市商务局、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保山市民政局、保山市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保山监管分局、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1个部门召开了二次征求意见暨专家论证会议。共征求到意见11条,采纳10条。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