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行政学院,滇西应用技术大学珠宝学院:
市人民政府决定:
周 梁 任市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主任,免去市公安局警令部主任职务;
刘 甦 任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正处级),免去市公安局社会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职务;
姜崇明 任市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免去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谢弘宏 任市商务局副局长,兼云南贸易促进会保山分会会长,免去云南保山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王 云 任市行政学院副院长,免去市商务局副局长、云南贸易促进会保山分会会长职务;
惠 蓉 任滇西应用技术大学珠宝学院副院长(挂职一年);
王 健 免去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支队长职务;
李 季 免去市公安局反恐特警支队支队长职务;
周仔发 免去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处处长职务;
章明华 免去市公安局警令部副主任职务;
王文栋 免去市公安局警令部副主任职务;
贺 雷 免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职务;
余家骥 免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职务;
况思园 免去市公安局工贸园区公安分局局长职务;
刘淑钦 免去市公安局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分局局长职务。
保山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