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6年12月26日保山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伟的提请:
免去赵保珍的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肖韵华的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吴邦胜为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
委员、副院长。
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唐云泽同志辞去保山市人民政府
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6年12月26日保山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及《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唐云泽同志辞去保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并报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伟同志辞去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6年12月26日保山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及《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李伟同志辞去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并报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名单
(2016年12月26日保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保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
任命田永学为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华侨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名单
(2016年12月26日保山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保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名:
决定吴邦胜为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16年12月26日保山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市长杨军的提请:
决定免去杨雄华的保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决定免去唐云泽的保山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高兵为保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决定任命高兵为保山市公安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