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2-2-02_Z/2018-0119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府常务会议
  • 发布日期
  • 2018-01-19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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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第四届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

2018年1月18日,市长杨军主持召开第四届市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研究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保山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等工作。

会议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扎扎实实把乡村振兴战略向前推进。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云南跨越式发展的决定》(云发〔2018〕3号),以新理念为引领,突出问题导向,着力补齐短板谋求突破,破解跨越发展难题。要聚焦新思想、新目标、新气象,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发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的目标,集中力量推动工业聚集化、农业规模化、城市生态化、旅游品牌化发展成规模,推动基础设施建设、改革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民主法治建设上水平,奋力开创新时代保山跨越发展新局面。

会议指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事关全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局,是实现保山跨越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对保山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正确处理人和自然的关系,正确处理防灾减灾救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落实责任、完善体系、整合资源、统筹力量,切实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