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2-2-02_Z/2018-0620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府常务会议
  • 发布日期
  • 2018-06-20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第四届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

2018年6月19日,市长杨军主持召开第四届市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陈豪同志在2018年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三次、第四次集中学习时的讲话精神及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等工作。

会议指出:一是要正确把握温饱与环保、生存与生态的关系。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谈治国理政》,更加自觉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正确处理好相对富生态与穷经济之间的矛盾,坚定践行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保护环境和改善民生奠定更加坚实的物质基础,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二是要自觉强化担当。树牢“担当是一种境界,担当是一种美德,担当是一种方法,担当是一种追求,担当是一种艺术”和“搞改革、谋发展,决心比认识更重要、担当比方法更关键”的思想认识,坚持原则、敢于负责,从担当中锤炼政治品质、从担当中提升政治素养、从担当中淬炼政治本领,在防范和化解重大金融风险、脱贫攻坚、污染防治、棚户区改造和易地扶贫搬迁等工作中勇担当、能担当、善担当,凝聚推动保山跨越发展的强大合力。

会议强调,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发展生态产业、建设生态环境、改善人居环境、弘扬生态文明的有力抓手,是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城市竞争力的重要载体。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牢牢把握机遇,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实现新突破。市环境保护局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和需要,认真分析研究,科学合理设置各项控制指标,确保《保山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7—2020年)》的规范性、可行性、前瞻性。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