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2-2-02_Z/2018-0906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府常务会议
  • 发布日期
  • 2018-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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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第四届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

2018年9月5日,市长杨军主持召开第四届市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研究工伤保险费率、生育保险费率调整等事项。

会议决定,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的有关要求,结合全市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情况和生育保险基金收支情况,一是全市工伤保险缴费行业基准费率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调整后八类行业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分别为:一类行业0.1%、二类行业0.2%、三类行业0.35%、四类行业0.45%、五类行业0.55%、六类行业0.65%、七类行业0.8%、八类行业0.95%,下调执行时间为2018年5月1日—2019年4月30日;下调费率期间,基金累计结余达到合理支付月数范围时,停止下调费率。二是为保证生育保险基金可持续运行,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从2018年7月1日起,全市生育保险缴费费率统一调整为1.2%。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