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2-2-/2017-0601005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府常务会议
  • 发布日期
  • 2017-06-01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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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词
保山市第四届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

第四届市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研究《关于建设全坝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示范区的意见《关于将“园中园”打造成全省招商引资示范区的意见》《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关于保山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意见

会议指出,建设坝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示范区是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重要举措。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坚持以跨越发展为引领,以问题为导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以重大项目为支撑,全面推进城乡“四治三改一拆一增”重点工作和农村“七改三清”工作,通过3年努力,改变保山坝区村庄杂乱无章、无序蔓延,城乡和村庄风貌不协调,基础设施不完善等现状,全力打造全省坝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示范区。

会议指出,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并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招商成效显著,实践中探索出了一些在全省具有启发性的思路、措施和经验,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认可。2016年,我市共引进市外实际到位资金642.37亿元,增长28.65%。其中:引进省外到位资金549.46亿元,同比增长23.74%;实际利用外资1208万美元,完成省下达任务530万美元的228%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五大优势,紧紧围绕做大做强六大产业,同步推进“农业规模化、工业集聚化、城市生态化、旅游品牌化”,打造千亿级产业园区,推进“三个万亩”生态廊道工程等工作重点,全力做好产业招商、精准招商、园区招商、以商招商工作,实现招商引资跨越式发展

会议指出,脱贫攻坚是最大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是全市上下凝心聚力攻坚的重点难点。20175月,省委、省政府领导先后莅保调研,作出保山市脱贫攻坚工作要走在全省前列的明确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保山脱贫攻坚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对标对表“两不愁、三保障”,坚持“六个精准”,按照把“产业扶贫做成产业发展、易地扶贫做成美丽村庄、生态补偿做成绿水青山、教育扶贫做成育人成才、社会兜底做成光彩事业”的思路,推动全市脱贫攻坚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会议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为加强河湖管理保护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水安全的制度创新,是生态建设的迫切需要。要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生态为主要任务,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库渠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库渠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库渠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为把保山建设成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东南亚辐射枢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水安全保障。

会议要求,201712月底,要全面建立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四级河长体系,基本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库渠管理机制;到2020年,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湖美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