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2-2-/2020-0603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府常务会议
  • 发布日期
  • 2020-06-03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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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词
保山市第四届人民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基本情况、2019年和2020年以来的主要成绩、2020年发展主要目标和下一阶段工作总体部署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内蒙古、湖北代表团审议等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强调,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是在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重大战略成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战决胜阶段的重要时刻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市政府系统各级各部门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坚决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谱写保山高质量跨越发展新篇章。

会议要求,要准确全面及时地学习宣传贯彻好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伟大抗疫斗争中汲取磅礴伟力,自觉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到工作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六保”等各项工作。二要及时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各级各部门要迅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党员负责同志会议和参加内蒙古、湖北、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会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当前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统一到会议通过的报告和作出的各项决议决定上来,结合实际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广泛开展普法工作,切实推进民法典的贯彻实施,尤其领导干部要带头强化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切实保护各类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带头学习好宣传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精神。三要强化重点项目落地。加强国家政策跟踪和形势研判,聚焦“两新一重”(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产业补链强链、应对疫情补短板等领域项目,强化谋划储备。加快推进项目规划选址、用地报批、环境评价、可研(初设)批复等前期工作,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确保在建项目顺利推进、新开工项目按期开工。四要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持续开展中央预算内投资、新增中央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项目资金申报工作,力争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额度较2019年翻一番以上,全市、各县(市、区)争取到位上级资金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加快各类资金拨付使用,决不允许资金长期“趴在账上”。五要狠抓工作落实。坚持目标、问题、责任、结果导向,紧紧围绕2020年既定目标和重点任务,进一步明确每一项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完成时限,加强调度,分秒必争,清单化、项目化抓好工作落实,全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会议还研究了《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10条措施(送审稿)》、《保山市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实施方案(送审稿)》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