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6日,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保山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保政办发〔2017〕1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等相关单位更好的理解该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落实工作,现就《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说明如下。
一、出台的背景
科学素质一般指一个公民应该具备的科学素质,主要包括了解必要的科技知识,掌握基本的科学方法,树立科学思想、崇尚科学精神,并具有一定应用它们处理实际问题、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世界各国政府都非常重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上世纪90年代,针对我国公民科学素质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差距甚大、严重影响和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情,2006年国务院颁布《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已经实施10年,这是一项延续性工作。《纲要》颁布以来,保山市县(市、区)、各部门紧密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保障措施有力,开展了大量的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工作,工作成效明显。
科学素质是决定公民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实现美好生活的前提,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关键,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为落实好《纲要》最后五年的实施工作,根据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云政办发〔2017〕5号)的总体要求,按照保山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市科协会同市级38家单位和部门,共同编制了我市的《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审定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由三个部分组成:一是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二是重点任务;三是组织实施。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紧扣全市中心工作,按照崇尚创新、注重协调、倡导绿色、厚植开放、推动共享的发展理念,把提升全民科学素质作为支撑我市跨越式发展的长效措施,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方针,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的主题,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位置,加强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继承创新、拓展提升,开放协同、普惠共享,扎实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在全社会推动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为实现保山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发展目标:围绕保山“实施六大工程”、“实现六大目标”、“发展六大产业”,到2020年,社会化大科普工作机制更加完善,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长足发展,建成适应创新型保山发展需求的现代公民科学素质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监测评估等体系,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全市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7.39%,力争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人心;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扎实推进;公共科普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公民科学素质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公民科学素质明显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为带动全民科学素质跨越提升,围绕完成方案中提出的目标,提出实施10项重点任务、29项具体工作任务、45条工作措施。10项重点任务是:
(1)实施青少年科学素质行动;
(2)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3)实施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
(4)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5)实施科技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6)实施社区科普益民工程;
(7)实施科普信息化工程;
(8)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9)实施科普产业助力工程;
(10)实施科普人才建设工程。
(三)组织实施
《纲要》实施的工作方针是“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其中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是确保《实施方案》落实的基础。
一是组织领导。保山市政府负责领导保山市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科学素质纲要的要求和本实施方案的分工安排,把有关任务纳入本部门、本系统工作规划和计划,统一安排部署考核。保山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会同有关方面共同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各县(市、区)政府负责领导当地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把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重点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其他指标同考核、同奖惩。
二是工作机制。要建立完善目标责任机制、监测评估机制和社会动员机制。
三是保障措施。要加强政策保障、经费投入和督促检查。
四是工作进度。分为启动实施(2016—2017年)、全面实施(2018—2019年)和总结评估(2020年)三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