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2-2-/2021-0812006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1-08-12
  • 文号
  • 保政办发〔2021〕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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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

近日,《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保政办发〔2021〕19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印发实施,为更好地理解和贯彻《实施意见》精神,现就《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

气象工作关系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人工影响天气是气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防灾减灾救灾、生态文明建设和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福祉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而独特作用。长期以来,保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2013年,印发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意见》(保政办发〔2013〕212号),为该项工作明确了发展方向、提供了行动纲领。2021年是谋划“十四五”规划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之年,此时印发《实施意见》,强调推进高质量发展,明确“十四五”期间的蓝图及到二〇三五年人工影响天气事业发展的远景目标,赋予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新使命新任务,是推进引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文件。

《实施意见》的印发,一是为了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云政办发〔2021〕17号)精神,二是锚定二〇三五年的发展目标,明确未来一段时间尤其是“十四五”期间人工影响天气的工作定位、发展方向、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和部门职责分工等,为全市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科技、服务能力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从而更好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应急保障等。

二、人工影响天气的含义

人工影响天气指为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合理利用气候资源,在适当条件下通过科技手段对局部大气的物理、化学过程进行人工影响,实现增雨(雪)、防雹、消雨、消雾、防霜等目的的活动。

三、《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分为总体要求、做好重点领域人工影响天气服务保障、增强人工影响天气基础业务能力、强化新技术应用和队伍保证、健全安全监管体系、完善保障机制等6个部分,主要内容为:

一是总体要求。到2025年,全市人工增雨作业影响面积达到9000平方千米以上,人工防雹作业保护面积达到5000平方千米以上。到2035年,全市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科技和服务能力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二是做好重点领域人工影响天气服务保障。强化高质量推进农业规模化保障服务和生态保护与修复,针对建设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区、重要农事季节、高黎贡山生态保护、善洲林场、干热河谷及重点水源区、应急保障等,加大人工增雨、防雹和抗旱作业力度,提升人工影响天气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保障能力。

三是增强人工影响天气基础业务能力构建广覆盖、细分辨、高精度的云水资源立体探测系统,提升人工影响天气监测能力;推进飞机人工影响天气保障基地项目建设,优化和提升作业点智能化水平,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推进人工影响天气指挥平台建设,建立智能识别、科学指挥、精准作业、定量评估的人工影响天气一体化业务系统,提升人工影响天气指挥能力。

四是强化新技术应用和队伍保证。积极引进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新方式、新手段,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应用,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和基层专业队伍建设,保障作业人员配置和各类人员合理待遇等。

五是强化安全监管体系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组织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强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双重预防”,健全综合监管、行业监管的安全生产管理联动机制;建立作业点进点审批制度;提升作业装备质量,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智能化平台建设。

六是完善保障机制。加强领导和协调,健全各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考虑,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相关经费列入政府预算;建立主要受益行业经费投入制度;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表彰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四、《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

(一)科普宣传。市、县(市、区)的气象、文教、科技、宣传、媒体等部门充分利用各类科普教育设施和载体,积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科普宣传,提高全社会对人工影响天气的科学认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为依法依规开展人工影响天气相关活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二)配套完善。落实市、县(市、区)人影办人员配置,并保障人员经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十四五”人工影响天气发展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将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关经费列入政府预算;市气象局将加强与县(市、区)政府、部门、区域、军地之间的沟通协调,建立完善统筹集约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联动机制,将人工影响天气纳入“十四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

(三)执行运用。在县(市、区)人民政府重视和支持下,气象部门要主动协调各有关部门的参与和配合,形成推动《实施意见》贯彻落实的合力,严格执行人工影响天气相关标准,依法依规开展人工影响天气活动,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提升人工影响天气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实施意见》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