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2-2-/2022-1221008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2-12-21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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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保山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

近日,保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了《保山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保政发〔2022〕18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各地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现就《实施方案》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积极探索创新审批服务便民化措施,全面推广应用全省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和《云南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云政发〔2022〕41号),要求“细化任务分工,推动解决有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改革任务尽快落地见效”。为切实推进我市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结合保山实际,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起草,并书面征求市直有关单位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意见建议,形成了该《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目标任务

2023年,市、县、乡、村政务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编制审核、动态管理机制全面建立;“应进必进”全面落实,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全覆盖;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应用更加全面,“一网通办”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企业和群众经常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掌上办”。

到2025年底前,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大幅提升,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市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高频电子证照实现互通互认,“免证办”全面推行;集成化办事、智慧化服务实现新的突破,“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更加好办易办,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协调发展,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全面建成。

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三个部分,共21条。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第二部分为主要任务,从21个方面明确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具体措施。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和体系建设、加强安全保障和队伍建设、加强宣传推广和督查考核3个方面。

四、《实施方案》涉及范围

《实施方案》适用于全市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体系建设,包含市,县(市、区),街道(乡镇)、村(社区)和各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和政务服务实施机构的政务服务工作开展。

五、《实施方案》关键词解释

(一)“一网通办”。是指依托全省政务服务平台,通过规范网上办事标准、优化网上办事流程、推行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推动企业群众办事线上只登录一次即可全网通办。“一网通办”,落脚在“办”。把政务数据归集到全省政务服务平台,企业和群众只要进一扇门,就能办成不同领域的事项,解决“办不完的手续、盖不完的章、跑不完的路”等麻烦。

(二)“全程网办”。是指申请人在网上提出申请,无需到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确需提交的可通过快递邮寄申请),实现审批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出件,以及完成电子材料归档的全链条在线审批,同时申请人可自行上网查询、打印办理结果,为企业群众提供高效服务、减少跑动的办事体验。

(三)“跨省通办”“省办通办”。是指企业群众有异地办事需求的情况下,无需亲赴该事项实施的外省(市)现场申办,在网上或当地政务服务中心“跨省通办”综合服务窗口通过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等方式就近提出办事申请、就近获得办理结果的服务模式。

(四)“一件事一次办”。是指各政务服务实施机构涉及企业和群众,需要到多个部门或经多个环节办理的若干个政务服务事项,通过整合优化,成为企业和群众眼中的“一件事”,并通过一次告知、一次申请、一次联办、一次送达等方式实现一次办结。

五、《实施方案》具体举措

(一)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方面。一是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进一步明确了政务服务事项和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的范围,厘清政务服务管理部门与有关部门之间的职责边界,提升政务服务事项的合法性和适用性。二是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标准化,严格规范编制我市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推进事项实施要素规范统一,夯实“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基础。

(二)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方面。一是规范政务服务场所设立和功能布局,统筹划分政务服务中心功能区域,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和“一窗受理、综合服务”。二是规范窗口服务行为,严格落实“应进必进”,推行“收件即受理”,建立健全“首席事务代表制”,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即收即办当场办理,简单事项即时办结。三是严格规范审批服务行为,消除审批部门和中介服务机构的权力寻租空间。四是深入推进审管协同,解决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中出现的审管脱节、监管缺失等问题。五是合理配置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资源,实现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六是规范评估评价,科学引导政务服务优化提升。

(二)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方面。一是全面提升网上可办率和全程网办率,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从“最多跑一次”向“一次不用跑”转变。二是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进一步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三是持续做好“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事项等“跨域通办”事项办理,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需求。四是深入推进“减证便民”,按照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原则实施告知承诺制,推行政务服务“承诺办”。五是推动群众经常办理且基层能有效承接的政务服务事项下沉至便民服务中心(站)办理,推动更多事项全程自助办理,实现政务服务“就近办”、“自助办”。六是推进惠企政策直达市场主体,推动惠企政策落地落实落细,实现惠企政策“免申即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