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保山市质量强市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保山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保山市质量强市发展规划(2016—2020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意见》(云政发〔2016〕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质量强省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云政发〔2016〕81号)精神,深入推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效益全面提升,结合保山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国质量(北京)大会精神,准确把握国家“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我市实施“六大工程”,做大做强“六大产业”,同步推进农业规模化、工业集聚化、城市生态化、旅游品牌化,打造云南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的战略目标,充分发挥质量在转变发展方式、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社会和谐中的重要作用,突出提升质量,着力打造品牌,完善质量安全监管,构筑全社会质量共治机制,以质量服务跨越,以质量支撑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微观产品服务质量“双提升”,走出一条质量更好、效益更佳、结构更优的质量强市之路。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突出问题导向,加强战略研究和规划引领,完善有关支持政策,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激发企业活力和创造力。
2.统筹推进,突出重点。突出发展导向,坚持整体推进和分类指导相结合,围绕转型升级跨越发展若干重大工程,统筹规划,以点带面,率先突破,加快推动质量总体水平提升。
3.质量引领,创新发展。突出特色导向,创新质量工作思路和体制机制,树立发展新理念,引领发展新方式,推动跨领域跨行业质量提升协同创新,走以质取胜的发展道路。
4.社会共治,民生为本。突出结果导向,针对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和短板,营造齐抓共管的社会氛围,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质量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全民质量意识进一步增强,质量安全保障进一步提升,质量在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支撑产业聚集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显现。培育一批品牌形象突出、服务平台完备、质量水平一流的现代企业和产业集群,形成一批在质量管理、产品过程控制方面具有普遍适用性的质量标杆。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显著提升,民族文化建设质量、生态环境发展质量等领域实现全省领先,政府质量工作社会公众满意度逐年提高,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辐射南亚东南亚的能力得到强化,质量发展成果惠及全市各族人民。
1.产品质量。产品质量安全指标全面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蔬菜、核桃、石斛、红花油茶、坚果、林下产品等生态特色优势农产品质量达到全国先进水平。生物制药、装备制造、轻纺服装等产业集群品牌优势突出,多晶硅和硅基电子材料、建材、高档陶瓷、锂电子电池、新能源等产业产品质量水平达到全省先进水平。
——制造业产品质量水平显著提升,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主要高耗能行业和终端用能产品实现节能标准全覆盖;质量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研究与试验开发经费投入强度逐步提高,新产品销售比重达到云南平均水平;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年均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标准体系进一步健全,主要农产品综合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出口农产品在产品供应链管理中达到良好农业生产规范(GAP)、有机、风险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及食品防护体系等国际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要求和绿色认证的企业达45%以上。
——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明显增强,获证食品生产企业产品监督抽检覆盖率100%;国家基本药物、省补充基本药物监督抽检覆盖率100%;餐饮食品重点品种监督抽检覆盖率80%以上;导入大型餐饮企业HACCP认证逐年递增。
2.工程质量。全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系健全有效,工程建设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成效显著,建筑工程节能效率和工业化建造比重不断提高,优良工程、优质工程、精品工程比率逐年提高。
——勘察、设计、施工质量显著提高,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城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达到100%;高速公路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90%以上;施工企业综合诚信评价体系建设全面完成;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率逐年下降,投诉处理完结率达到95%以上。
——竣工建筑、道路、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卫生指标100%达标;新开工建设工程100%执行节能环保标准;绿色施工推行有效,新开工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执行率达到100%;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得到有效保证,建筑节能减排全面达标。
3.服务质量。基本实现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和品牌化,建成一批国家、省、市服务业标准化示范点、示范区。旅游服务领域标准覆盖率和服务规范性大幅提升,旅游及相关服务质量顾客满意度稳步提高,行业自律和诚信意识明显增强。
——现代服务业品牌价值和市场竞争力大幅提升;金融服务、现代物流、高技术服务、商务服务、交通运输和信息服务等重点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5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居民服务、家庭服务、文化体育产业等生活性服务业公众满意度达到80以上。
——旅游服务游客满意度达到90%以上,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水平指数实现全国领先;游客有效投诉结案率达到100%;旅游景区、旅游企业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宣传贯彻实施率达80%以上;打造旅游标准化、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2个以上。
4.环境质量。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全面提升,基本形成完善的生态环境治理监管体系,森林覆盖率达到67%;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化发展走在全省前列;水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80%以上;大气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城市空气质量优良比率达到85%以上;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和环境质量目标全面完成。
5.品牌建设。品牌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民族特色品牌文化进一步建立。打造一批国家级、省级、市级覆盖一、二、三产业的区域名牌和产品品牌,建设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国内知名品牌集群。品牌价值持续提升,品牌贡献率不断提高。
培育云南省政府质量奖3个以上;新增中国驰名商标1件以上、云南省著名商标30件以上;新增云南名牌产品20个以上、云南省老字号1个以上;新增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40个以上;培育“同线同标同质”等质量标杆示范企业3个以上;新增地理标志保护产品3个以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8件以上、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5个以上、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2个以上;培育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5个以上、省级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3个以上。
二、实施四大工程
全面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意见》(云政发〔2016〕1号)和《云南省质量强省发展规划(2016—2020年)》,着力实施“质量提升、标准引领、品牌建设、质量创新”四大工程,进一步加强质量安全保障、夯实质量发展基础、健全质量诚信体系、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构建社会共治格局,着力解决保山质量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质量在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一)实施质量提升工程
以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质量为抓手,推动供给质量和供给能力全面提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质量需求。
1.提升产品质量
——推进产品结构性调整。依靠技术进步、管理创新和标准完善,促进产品质量由符合性向适用性、高可靠性转型。在生物制药、装备制造、轻纺服装、多晶硅和硅基电子材料、建材、高档陶瓷、锂电子电池、新能源电池等领域,试点推行质量标杆对标计划,开展重点行业和支柱产业竞争性绩效比对活动,引导企业树立质量为先、信誉至上的经营理念,支持企业开发适应市场需求、满足产业结构调整和消费升级需要的中高端产品,提高供给质量和效率。
——提升质量安全和性能。大力推行质量通用标准和规范,快速实现优质高效和低成本的产品及服务,以安全和高质量构筑竞争壁垒。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活动,在龙陵县、昌宁县开展国家级、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建设,打造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品牌。完善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机制,提升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实施“重大新药创制”专项支持计划,推进新研发药品的质量与品牌提升。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建设活动,积极争创国家级、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开展食品生产小作坊提档升级改造工程,加强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从工艺流程、硬件设施、日常监管等方面引导食品小作坊进行标准化和规范化生产。
——培育产品竞争新优势。继续推进增量优质、存量优化的“双优”工程,实施“互联网+”行动,推动移动互联、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与产业结合,加强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的推广运用,引导高黎贡山茶、昌宁红茶、新寨咖啡、腾药等传统特色产业依托品牌化、创意化、精益化形成新优势,推动多晶硅和硅基电子材料、锂电子电池、新能源电池等产业向高端化发展,实现产业置换和原地升级。主动发展“绿色制造”,以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为核心,打造绿色生产供应链,形成基于循环理念的可持续竞争力。
——增强顾客消费体验。实施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推动消费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改善消费品供给,加强日常生活用品、家具用品、儿童用品等百姓普遍关心的重点领域消费品治理,提振消费信心,优化消费环境。深入开展“消费者信得过单位”评选活动,提升消费信誉度和满意度。完善措施办法,引导出口企业内外销产品开展“同线同标同质”活动,提高供给质量,促进消费回流。
2.提升工程质量
——加强工程质量信息化建设。提升建筑行业信息化水平,鼓励建筑企业积极采用“工程建设管理软件”、建筑施工“BIM”技术,“互联网+工程远程监控”等新技术。开展“智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在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等建设中,通过制定设计规范同步建设沿路信息化设施,逐步实现4G网络在高等级公路全覆盖。持续提升绿色交通建设水平,有效推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在高速公路项目建设中,推行工程建设信息模型管理模式,实现项目施工管理全过程监控,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管控成本,减少资源浪费。
——完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强化建筑市场主体质量责任,引入第三方质量巡检机制,定期评价项目质量情况,严格按合同实施管控。探索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强化风险控制。加强建筑市场诚信建设,强化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诚信评价和动态核查,显著提升建筑市场诚信水平。引导设计单位按照建筑产业现代化和施工建设标准化的要求进行标准体系设计。大力推行标准化样板施工,推广具有现代产业化特征的工艺和工法,推进安全防护设施的标准化、工具化、定型化。实施重点水利工程质量提升措施,积极推广可靠性设计等先进质量控制技术,加强现场勘测和科学实验,注重工程设计流程控制管理和成果复核,开展水利前期工作成果质量评价,强化设计质量评审和设计质量监督,避免设计缺陷,从勘测设计源头把好质量安全关。加大政府对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力度,完善项目法人对水利工程质量负总责,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及质量检测等单位依法各负其责的质量管理体系,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质量评定和验收管理,大中型水利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其他水利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
——提升工程质量科技水平。推进建筑工业化,编制建筑工业化规范标准,培育建筑工业化市场,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全面推行绿色建筑,大力推广绿色设计、绿色施工、绿色建材,将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作为评价工程质量优劣的重要指标,着力打造绿色建筑名片。规划建设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场站,推广使用再生建材产品,促进建设领域节能减排。
3.提升服务质量
——提高服务业发展质量。进一步放开服务业领域市场准入,加大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力度,大力拓展服务业发展空间。将建立服务质量标准作为提高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增强服务功能,健全服务网络,完善服务体系,打造服务精品,全面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
——提升服务业质量水平。根据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的不同特点,建立健全服务标准体系和服务质量测评体系,在交通运输、现代物流、银行保险、商贸流通、旅游住宿、医疗卫生、邮政通讯、社区服务等重点领域,建立顾客满意度评价制度,推行服务业满意度评价试点。
——完善优质服务承诺制度。以服务标准为基础、服务过程为重点、质量改进为导向,基于顾客、品牌、安全、诚信、绩效等元素,组织开展服务质量承诺活动,公开服务质量和标准自主声明,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4.提升环境质量
——推进清洁生产。完善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的有关标准体系,鼓励企业开展低碳产品标识、能效标识、再生产品标识与低碳认证、节能产品认证等工作。积极推进清洁生产模式,构建清洁生产技术服务平台,加快节能减排技术研发,攻克一批关键性技术难关,建成一批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和公共服务平台。
——推进低碳减排。加强财税政策引导,积极发展清洁能源,鼓励使用节能低碳认证产品。推广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绿色消费,提高新能源产品的应用和普及化程度。逐步推行垃圾减量和分类处理,大力推进污水、生活垃圾、建筑和工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建设,进一步降低能源、水、土地消耗强度,减少污染物排放。
——落实云南水更清行动。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饮水安全,控制工业污染排放、节约保护水资源、加强监督执法工作。探索推行河流治理、土地整备、流域开发相结合的生态治理新模式,强化重点排污口治理。加强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隔离管理和监察执法,完善污水处理体系,形成全封闭防护和全天候监察体系,确保饮用水源水质安全。
——落实云南天更蓝行动。建立完善污染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和防控体系,强化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响应和对大气污染源排放的监控。推广高品质车用燃油,实施更严格的机动车排放标准。加快黄标车淘汰进度,全面完成水泥厂、硅厂、冶炼厂污染深度治理,推进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强化沙土运输防泼洒、扩散措施,从严控制扬尘污染。
(二)实施标准引领工程
按照需求引领、系统布局的原则,合理规划标准体系布局,满足产业结构调整、社会治理创新、生态环境保护、文化繁荣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和国际经贸合作的需要。
1.推动产业发展标准建设
——开展技术标准创新活动。进一步强化标准与科技创新的衔接,加大优势领域技术标准的研制力度,力争在优势产业领域更多地主导或参与社团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的制修订活动,提升标准话语权。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以标准引领产业发展,提升产业竞争力。
——开展产品标准提升活动。引导和鼓励企业采用、制定并实施高于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以高技术产品、深加工农产品和旅游产品为重点,以先进标准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对重点领域的产品或服务组织开展标准先进性评价活动,健全标准体系,提升产品竞争力。根据市场需求、技术进步、管理要求和目标市场准入条件的变化,在已经建立标准体系的优势产业,开展标准优化提升活动,着力提升标准体系的先进性、科学性、协调性,强化标准对产业的组织化、规模化和集约化的引领和支撑,推动产业发展壮大、可持续发展。
——开展标准示范推广活动。推广现代农业和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和示范项目,着力推进红茶、咖啡、核桃等优势产品标准化基地建设,促进农业生产服务标准建设,提升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标准化水平。推动以规范行业行为为着力点的旅游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建设,规范从业人员行为,打造旅游服务标杆。
2.推动社会治理标准建设
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工程”,探索建立智慧社区标准体系,提升教育、卫生、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标准化水平,加快制定实施老龄服务、社区建设、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标准,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技术保障。围绕国家“消费品安全标准化工程”建设,加强消费新领域标准研制,满足群众对高品质、个性化产品和服务的需求。
3.推动生态文明标准建设
——建立宜居宜业生态城市标准体系。针对资源节约及集约利用发展要求,提高节能、节水、节地标准水平,提升城市生态环境标准规范,加强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监管,推进水环境、大气环境质量提升和城市绿化水平提升。围绕城乡规划、建设与管理,加快建立层次分明、科学合理、适用有效的标准体系。
——加大新农村建设标准工作力度。围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公共服务、农村社会管理、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业产业化经营等管理要求,建立健全新农村建设标准体系,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建设一体化发展。
4.推动文化产业标准建设
——加强文化标准体系建设。全面推进文化标准体系研究,形成涉及文化领域安全、环保、质量、工艺、功能、技术、检验检测、资质、等级评定、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的标准体系。建立完善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演出场所、社区文化设施、网络文化等文化行业分类标准。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标准的制定实施,努力改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社会服务功能和社会效益。制定实施以服务为核心、以群众满意为基本准则的公共文化服务标准,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规范化发展。
——推进文化产业科技进步。全面推动文化领域的技术标准化建设,促进保山特色民族文化领域的新产品研发。着力促进现代科学技术在文化领域的创新与运用,引导新兴科学技术和前沿科学技术在文化领域产、学、研各方面的广泛应用和集成创新或消化吸收再创新,推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标准的研究制定,促进保山多元文化的保护与传承。以标准的形式推动文化产业的有序化发展,促进文化市场的规范化管理,使文化产业向规模化、品牌化方向发展,提高文化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5.推动政务管理标准建设
——完善政务服务标准体系。以完善政府治理体系和提高治理能力为目标,推动政府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推进政务服务大厅和行政审批标准体系建设,制定满意度测评方法和指标体系标准,实施政府服务质量控制、绩效评估、促进政府行政效能与工作绩效的提升。
——健全电子政务服务标准。推进电子公文管理、档案信息化与电子档案管理、电子监察、电子审计等标准体系建设,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便民服务平台、行业数据接口、电子政务系统可用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等政务信息标准化工作,制定基于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应用的舆情分析和风险研判标准,促进电子政务标准化水平提升。
(三)实施品牌建设工程
在传统优势领域加快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保山特色自主品牌,并加大对品牌的推广和保护力度,提升保山品牌的市场影响力和占有率。
1.推进品牌发展战略
——实施品牌提升行动。开展品牌发展战略研究,搭建品牌培育和评价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促进品牌培育和成长的系列配套政策,完善品牌推广、营销和金融服务体系,为实施质量发展战略提供评价、咨询和决策服务。畅通保山自主品牌“走出去”路径,全方位开展品牌培育、品牌管理、品牌推荐、品牌评价等品牌提升行动。
——推动品牌联动建设。实施省、市、县(市、区)三级品牌联动培育工作机制,共同营造自主品牌成长与发展的良好环境,以产业集群和大型企业集团为载体,率先在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中,启动一批品牌培育试点示范工程。依托保山自身优势分别在一、二、三产业着力打造一批代表保山特色,具有核心竞争优势、市场信誉度高、消费者喜爱的“保山品牌”。
——开展品牌价值测评。按照国际惯例依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和专业协会开展品牌价值测评工作,利用品牌培育和评价公共服务平台定期发布品牌评价结果,引导企业强化品牌资产管理,提升品牌质量,建立品牌文化,提升品牌价值。
——营造品牌发展环境。落实《云南名牌产品管理办法》、《云南名牌农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措施,修订完善《保山市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完善激励措施,引导企业树立品牌创造价值的理念,开展保山品牌系列宣传推介活动,提升保山品牌的市场认知度,为品牌提升创造更加有利的社会环境。
2.推动特色品牌建设
——构建品牌梯队建设体系。依托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产业集群、企业集团、特色产品集聚区制定品牌培育计划,定期开展品牌培育示范宣贯活动,形成拥有一批、培育一批、挖掘一批的品牌建设工作格局。鼓励企业实施以注册商标、名牌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为抓手的品牌发展战略,在优势产业、优质企业、优质产品中加快培育一批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保山本土品牌。依托保山区位优势,支持外贸企业在境外创立自主品牌,推动保山品牌国际化进程。
——推进区域品牌创建工作。推动有条件的县(市、区)争创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产业集群区域品牌、服务标准化示范区,开展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推进林业标准化示范企业、示范基地建设,参与全国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单位遴选活动,支持优势产业集群打造区域品牌。
——创新品牌建设渠道。加强农业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不断提升保山高原特色农产品品牌附加值和品牌辐射能力。打造一批品牌展示平台、体验中心,利用“南博会”等各类展会和平台,集中展示和推介保山特色产品,在民族工艺品、特色农产品等商业集散地,开展“特色品牌街”创建活动。配合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突出特色乡村品牌形象,创建以特色民族文化产品为核心的“一村一品”新格局。
3.实施品牌保护行动
——强化品牌保护意识。各级政府、行业管理部门、企业组织要将品牌保护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品牌保护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品牌保护联动机制,支持品牌发展,维护品牌形象,建立有利于品牌成长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
——完善品牌保护制度。加大执法打假力度,严厉打击侵犯品牌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品牌企业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保山自主品牌境外注册、使用和保护情况的跟踪研究,建立品牌纠纷预警机制和危机管理机制。鼓励和支持企业通过专利申请、知识产权诉讼、商标注册等方式实施品牌保护。
(四)实施质量创新工程
把技术创新作为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的重要途径,把管理创新作为提高质量的重要支撑,把质量人才培养作为质量创新的重要保障,全面推进质量创新工程。
1.构建质量创新平台
——建立质量创新体系。鼓励跨领域跨行业协同创新,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依托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质量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加快各级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工程中心、产业化基地,形成集研发、设计、制造和系统集成于一体的企业创新中心,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创新驱动机制。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强化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深化创新型企业认定活动,鼓励企业推进专利技术产业化发展,支持企业实施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保护,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着力完善知识产权制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和市场环境。
2.推动质量创新实践
——健全质量工作机制。完善政府监管、市场调节、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大质量工作格局,全面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维护质量安全,充分发挥市场和企业在促进质量发展中的能动作用,鼓励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以卓越绩效模式为主要评价依据的质量评价活动。
——加强质量技术攻关。推广可靠性设计、试验与验证等先进质量工程技术,在优势装备制造业,识别并突破一批影响质量提升的关键共性技术。建立技术改造重点项目库,加大对企业质量技术改造的支持和引导力度,对实施重大质量改进和技术改造活动的企业给予政策性支持,着力培育一批以技术、标准、品牌、服务为核心的质量创新示范基地。
——开展质量动态监测。完善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及产业发展质量定期分析报告制度,建立健全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出口商品国外预警通报率、顾客满意指数以及质量损失率等为主要内容的产业质量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对重要工业品、农产品、食品药品和工程建设等重点产业实施质量发展绩效的动态监控。
3.加强质量人才培养
——提升全民质量素养。将质量素质培训纳入干部培训教育的重要内容,发挥好党校、大专院校等教研机构作用,分领域、分行业、分层次开展质量素质提升培训,提升质量发展意识、行政执法水平和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深入开展质量服务进园区、进市场、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建设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通过质量教育实践活动,普及质量知识,提高公众质量意识。
——实施质量人才培育计划。实施质量管理示范工程、质量人才素质提升工程、职业技能提升工程,鼓励引导企业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能力。加强质量人才交流与合作,引导企业引进国内外高端质量人才,鼓励企业派遣质量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深造学习,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三、健全三大体系
(一)夯实质量基础支撑体系
整合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技术基础资源,探索建立“一站式”服务模式,全面提升质量技术基础支撑能力。
1.提升标准化总体水平
——完善标准管理体系。加强对标准制修订关键环节的指导、管理和监督,提高标准制修订质量。充分运用行业准入、生产许可、合格评定、认证认可、行政执法、监督抽查等手段,促进先进标准采用与实施,通过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结果的采信和应用,科学评价标准实施效果。健全以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为主要形式的强制性标准执行的监督机制,完善标准符合性检测、监督抽查、合格评定等推荐性标准的管理机制。
——提升标准化服务能力。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为企业制定标准提供国内外相关标准分析研究、关键技术指标试验验证等专业化指导服务,提高标准对目标市场的适应性。加强对中小微企业标准化能力建设服务工作,协助企业制定标准化发展策略,建立标准化组织架构和制度体系,为企业培养标准化人才,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
——推动标准化区域辐射。围绕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发挥保山区位优势,以东南亚国家为重点,推进标准互认,深化标准化互利合作,帮助企业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在基础设施和东南亚国家的优势产业领域,推动保山企业与境外企业共同制定国际标准,开展大宗进出口商品标准比对分析。
2.强化计量基础支撑功能
——健全计量管理体系。强化计量法治理念,提升计量法治意识,使计量监管依法、规范、有序、高效。统筹社会计量资源,有效提高计量服务能力,促进计量事业协调发展。
——加强重点领域计量服务。针对产业发展、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公平贸易、改善民生等计量新需求,加快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有效支持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重大工程的计量测试技术服务,加强重点行业安全用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
——遏制计量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计量作弊防控技术和查处技术的研究,严厉查处制造、销售、使用带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等违法行为。开展能效标识监督检查,重点对房间空气调节器、平板电视、家用电冰箱、家用热水器等产品进行高效节能监督检查,打击能效虚标行为。建立重大计量违法案件的快速反应和执法联动机制,开展行业性、区域性计量违法的集中专项整治行动。
3.提高认证认可工作水平
——全面推进体系认证。严格强制性产品认证,强化认证后监管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和“双随机”抽查管理,切实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推进自愿性认证工作,围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旅游服务、先进装备制造、食品与消费品制造等重点产业,鼓励企业开展质量、环境、能源、食品安全、职业健康安全、测量等管理体系认证,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引导开展节能、节水、低碳和可再生能源产品认证。
——稳步推进国际互认。在外向型产业中打造国际认证标准管理标杆企业,以国际化品牌化认证为核心,推动产业供应链各方加强合作,形成协同帮扶合力,促进产业集聚发展。积极参与开展国际互认,实现认证价值链信任传递,提升口岸通关便利化工作水平。
——加强重点领域认证管理。大力推进以过程控制管理为核心的精细化质量控制,实施国际先进标准管理和管理流程再造,全面提升出口工业产品质量管理综合效益,推动产业可持续发展。在食品生产企业中,全面推进绿色食品认证、有机产品认证、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等国内外高端市场的准入认证和注册,推动实现内外贸易一体化发展目标。
4.增强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作用
——提升检验检测能力。着力打造一批技术领先、品牌效应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的检验检测中心,增强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和实施能力,推进检验结果国际互认。推动检验检测技术和检测装备的研发,完善食品、农产品质量快速检验检测手段,加快快速检测仪器设备、方法的筛选、推广和应用。建设一批面向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售后服务全过程的公共检测技术服务平台。
——完善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体系。对技术机构进行分类指导和监管,创新服务模式,延伸服务链条,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完善内部管理和激励机制,提升社会公信力,提高检验检测服务质量水平。推进技术机构资源整合,优化检验检测资源配置,提高对中小企业检测的便利化服务能力。建立健全科学、公正、权威的第三方检验检测体系,鼓励不同所有制形式的技术机构平等参与市场竞争,促进开放检测服务市场和数字化检测资源共享网络。
(二)完善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建立健全各级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质量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切实增强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处置能力,保障质量安全。
1.构建质量安全防控体系
——健全质量安全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完善预防安全事故、突发质量事件的预警应急指挥和救援体系,加强风险信息资源共享,提升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做到对质量安全风险的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加强对重点产品、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的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分析评估,建立完善对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质量风险的预警工作机制,保障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及时处置。
——完善质量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坚持预防为主,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科学、准确、高效的质量安全风险识别、评估、监测、预警、处置、信息通报制度和体系,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完善重大动物疫情哨兵动物预警监测体系、国门生物安全体系、进出口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进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体系和口岸卫生安全工作体系,有效降低动植物疫情疫病传入传出风险,保障进出口农产品、食品和工业品质量安全,防止传染病跨境传播。
2.加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药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健全从农田到餐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监管体系,加强对食品加工企业和学校,医院食堂等重点食品、重点区域、重点问题监管,切实抓好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工作,严格隐患排查,全面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实施重点消费品质量监测。开展网络商品质量抽检行动,依法公布抽检结果,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商品案件并记入经营者信用档案。完善舆情监测、伤害监测、消费者质量投诉等信息采集系统,建立重点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清单和重点监管产品名录。
——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将监管网络平台覆盖到乡(镇)。全面加强重点单位、重点特种设备监管。开展行业性、区域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防止较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推动电梯监管与互联网技术深度融合,实现电梯安全监管信息化、实时化,提升电梯安全监管水平。
——加强旅游市场监管。严格旅游市场管理,拓宽游客投诉渠道,建立完善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和体系,高效便捷受理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加强对“黑导游”“低价旅游”等的监管,严厉打击“欺客宰客”行为。督促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加强游览安全管理,建全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3.严格质量安全责任追究
——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度。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意识,推动企业建立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和质量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落实对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和企业质量主管人员的直接责任。对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存在需追究责任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质量责任。
——落实质量安全责任追溯。推动企业切实履行质量担保责任及缺陷产品召回等法定义务,依法承担质量损害赔偿责任。探索建立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制度,保证质量安全事故受害者得到合理、及时的补偿。建立消费纠纷先行赔付制度,专门针对外地游客在保山期间的应急消费纠纷实行先行赔付,调查终结后再对责任主体实施追缴,避免恶性消费纠纷事件升级。
——健全质量执法协作机制。建立健全处置重大质量违法突发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加强行业性、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集中整治,深入开展农产品、食品药品、建筑材料等产品专项整治行动,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建设质量诚信管理体系
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和社会监督合力,全面构建政府、企业及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质量诚信体系。
1.加强质量信用管理
——建设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信用保山”微信平台,加快归集、整合包括产品质量、知识产权、水利工程、公路水运、涉旅企业、进出口产品生产和经营企业等在内的信用信息,实施信用信息共享交换,推动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建设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开展产品质量信用信息数据采集统计工作。推进主要农资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开展茶叶、咖啡、石斛、核桃等农产品生产加工行业信用评价。建立涉旅企业不诚信行为记录机制,公布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记录,构建质量追溯信息共享机制。
——开展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宣传贯彻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标准体系,积极参与开展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并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加强对A级以上企业服务力度,推动企业提升质量信用等级。建立完善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加大对质量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
2.推进质量诚信建设
——广泛开展质量承诺活动。鼓励企业建立完善质量诚信管理体系,设立质量诚信负责人,制定企业质量诚信方针,开展质量信用承诺。全面推行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试点工作,强化企业诚信自律,践行诚信承诺。
——加强企业质量信用管理。健全质量信用信息收集渠道,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记录,开展质量信用信息分析与评价,为质量信用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开展质量失信评估与处置。推动企业建立完善质量失信评估与处置机制,及时处理和调查质量失信行为,查明失信原因,评估失信后果,采取适当措施,改进质量信用状况。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保障
充分发挥实施品牌与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在推动质量发展中的作用,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全面开展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跟踪分析,在规划中期、末期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实施情况评估结果,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制定落实本规划的年度工作计划,研究解决和协调处理重大质量问题。围绕建设质量强市战略目标,将质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质量发展目标纳入本地区、本行业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其他有关产业有机衔接,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责任,强化组织保障。将质量强市目标任务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考核结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严格实施企业岗位质量规范与质量考核制度,进一步落实企业质量主管人员的职权和责任,落实设计、生产、检验、仓储、售后服务等各环节相关人员的质量责任,实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增强企业的质量意识、法治意识、诚信意识、风险意识,严格履行法律规定的质量安全责任和义务,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追求卓越、持续改进,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强化以确保质量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为基本要求的企业社会责任理念,建立健全履行社会责任工作机制,将履行社会责任融入企业经营管理决策。推动企业积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投资方、合作方、社区和环境等利益相关方的社会责任。鼓励企业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在经济、环境和社会发展方面创造综合价值,树立良好形象。
(三)完善质量共治机制
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简化优化审批程序,多方位推动企业营商便利化,规范审批服务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建立各类企业依法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平等享受法律保护的政策环境,打击垄断经营和不正当竞争,维护公平有序、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建立部门、政企、政社联动协调工作机制,健全工作推进、交流、宣传与考核机制,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共同促进总体质量水平提升。健全质量投诉处理机制,完善质量投诉信息平台,充分发挥12365、12315等投诉热线的作用,畅通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渠道,提升消费者质量意识,鼓励和支持广大人民群众参与质量监督。充分发挥好商会、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等的桥梁纽带作用,指导区域内企业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开展质量管理咨询、质量知识培训普及工作,开展区域、行业、企业质量状况分析评价工作,引导行业自律健康发展,推动形成政府、部门、企业和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质量发展格局,共享质量发展成果。
(四)加快质量法治建设
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保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开展对执法人员的培养与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完善质量法治监督机制,落实执法责任,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追究。完善联动执法机制,质量执法机构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建立联动机制,防止有案不立、有案不送、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等违法违纪问题。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录入行政执法动态情况,按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信息、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信息、案件咨询、更新法律法规等,做到行政执法机关和公安、检察院、法院、政府监察、政府法制等单位信息互通,及时解决有关问题。
(五)坚持正确舆论导向
建设特色质量文化,创建“保山边疆质量走廊”,加强道德文化、管理文化、行为文化、环境文化和形象文化建设,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社会氛围,形成全民质量信仰。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渠道,设置专栏、专刊、专题,加强质量法制宣传教育,普及质量法律知识,营造学法、用法、守法、诚信的社会环境。及时曝光重大质量违法行为和质量安全问题,震慑质量违法行为,强化负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深入开展“质量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大力弘扬诚实守信、持续改进、创新发展、清洁生产、追求卓越的质量精神和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提升质量文化软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