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19〕2号)要求,各县(市、区)、园区对辖区范围内“散乱污”企业组织了全面排查,经省生态环境厅“散乱污”企业分类处置技术审核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公示,最终确定了保山市“散乱污”企业分类处置的关停取缔类、整合搬迁类、升级改造类名单,现予以公示。
2019年5月31日——6月6日为公示时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向保山市“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通讯地址:保山市隆阳区金山路16号(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电话:0875—2191019,邮箱:584795437@qq.com。
保山市人民政府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