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保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2025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明确了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为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以下简称《任务分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五届八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抓住转型升级这个“牛鼻子”,锚定“保八争优”目标不动摇,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发挥比较优势、用好后发优势,深入实施“3815”发展战略,扎实推进系列三年行动,持续发展壮大“三大经济”,全力以赴稳增长、强支撑、惠民生、守底线、提效能,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持社会和谐稳定,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
二、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牢牢把握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今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政策取向,深化对经济工作的规律性认识,统筹好“五对重要关系”,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守正创新、先立后破,系统集成、协同配合,抓住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机遇,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坚定信心、保持定力,振奋精神、干字当头,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紧紧围绕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5年度核心支撑指标和主要目标任务,主动担责,积极作为,及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的要求,深入分析研究,细化量化工作任务,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逐项抓好工作落实,以“起步即冲刺”的姿态,努力交出每月、每季、半年、全年的合格答卷。
三、严格督查督办。《任务分解》中核心支撑指标、主要目标任务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市政府督查室和各牵头责任单位要强化对具体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及时掌握进度,研究解决问题,按照时限要求汇总报送和通报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具体项目实施的县(市、区)、相关单位要强化组织实施和协调服务,配合牵头单位抓好工作落实;工作中遇到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四、按时报告情况。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责任单位安排专门工作人员,根据要求按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因迟报、漏报、谎报导致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20日
(此件删减公开)
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
一、核心支撑指标(11项)
(一)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左右。(市直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二)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三)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以上,其中产业投资增长10%。(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市直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3%以上。外贸进出口总额完成80亿元以上。(市商务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五)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均增长6.5%以上。(人民银行保山市分行牵头负责)
(六)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快于经济增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分别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七)居民消费价格累计涨幅3%左右。(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八)新增城镇就业人数16000人;城镇调查失业率≤5.5%。(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九)接待旅游总人数增加5%。实现旅游总花费增加6%。(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十)引进省外产业招商到位资金增长10%以上。(市投资促进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十一)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完成省下达目标。(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二、主要目标任务(72项)
(一)巩固壮大高原特色农业
1.统筹做好“保粮”“增菜”“兴茶”“提果”“强咖”“优药”“稳烟”“壮畜”8篇文章,大力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实施一二三产业重点环节补链延链强链工程,推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建设。(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2.大力发展林草产业、休闲农业,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持续推广“国家储备林+林下经济”开发模式。(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3.新培育国家级龙头企业1户、省级龙头企业5户以上。(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4.全市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3∶1,高原特色农业重点产业全产业链产值增加到1400亿元。(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具体落实)
(二)培育壮大新型工业
5.全面落实工业经济运行调度机制和工业项目“四个一批”工作机制。统筹资源要素配置,攻坚突破绿色硅光伏产业垂直一体化项目,全力支持通威、隆基稳产达产,推动永昌硅三期建成投产,加快正泰电池片制造、华能共享储能电站等项目落地,力争新能源投产并网装机80万千瓦以上。(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具体落实)
6.实施矿企脱困行动,加速恒益等矿企老旧设备更新,推动合发矿业等项目提产扩产。实施一批绿色生物制造项目。(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7.深入推进开发区振兴行动,推动隆阳新材料产业园、保山产业园硅光伏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专债项目实施,力争园区工业总产值占全市比重达70%以上。(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具体落实)
(三)发展壮大温泉康养旅居产业
8.按照“制定一个行动计划、引育一批专业团队、实施一批优质项目、打造一批示范标杆、带动一批周边业态、打响一个知名品牌”的要求,编制全市温泉康养旅居产业发展规划,实施“旅居保山”建设三年行动。(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具体落实)
9.构建温泉“一张网”,探索“土地+地热资源”开发模式,促进房地产与温泉康养旅居产业深度融合。因地制宜实施温泉入城入村入户工程,按不同需求建设一批“传世府邸”,推出一批“时尚臻房”,改造一批“农家小院”。重点推进隆阳勐赫小镇二期、施甸水墨古村、腾冲坝派温泉谷、龙陵温泉县城、昌宁中煤黑温泉二期建设,打造隆阳金鸡、施甸石瓢、腾冲东山、龙陵邦腊掌、昌宁柯街等特色旅居群落和一批乡村旅居重点村。(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具体落实)
10.加大宣传推介和精准营销力度,大力培育精品航线、特色专列、旅游公交,推动旅游变旅居、旅居变定居、定居变置业、置业变创业,打响“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温泉喷涌·‘浴’在保山”新品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具体落实)
(四)实施消费提振行动
11.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稳住大宗商品消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12.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和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直播电商、平台经济、即时零售等新业态新模式,推出更多老字号和地方国货“潮品”。扩大健康、养老、家政等服务消费,积极发展首发经济、银发经济。(市商务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13.举办系列促消费活动,持续办好端阳花市、腾冲边交会、永子杯围棋大师赛、高黎贡山超级山径赛等特色展会和赛事活动。(市教育体育局、市商务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具体落实)
(五)实施投资提效行动
14.科学高效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总体规划及系列专项规划,制定重大项目储备清单。紧盯“两重”“两新”和国家政策导向资金投向,强化项目策划,力争纳入国家、省级储备项目1000个以上,总投资3000亿元以上。(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15.严格落实全链条闭环管理服务机制,确保季度重大项目开工率、入库率、投资完成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具体落实)
16.持续开展精准招商,引进1亿元以上产业项目30个以上。(市投资促进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具体落实)
17.用好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动态发布推介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实施民间投资要素保障护航专项行动,力争民间投资增长10%以上。(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具体落实)
(六)实施基建提速行动
18.推进永昌、施勐、瑞孟高速和G219泸腾、黄勐二级公路等项目建设,争取昌链高速缓建变在建。抓紧大瑞铁路保山段建设,力争保山至蒲缥段达到提前正式开通条件。腾冲机场跑道延长项目年内建成投用。(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19.开工建设潞江坝灌区等水利工程。(市水务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20.推进在建光伏项目,抓好220千伏猴桥变、农网改造等项目,加快建设滇西电力枢纽。(市能源局、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牵头负责)
(七)推进重点领域改革。
21.全面完成国企改革深化提升三年行动任务。(市国资委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22.加快融资平台改革转型,压降数量,推动扩大扭亏增盈。(市国资委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23.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实现开发区“标准地”出让规模达到60%以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具体落实)
24.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更好地发挥电网企业安全支撑作用,力争能源公司水电公募REITs基金挂牌上市。(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能源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25.加强城镇供排水价格改革,实现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全覆盖。(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26.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改革。(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八)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27.优化区域开放布局,建设边贸加工产业集聚区。加强口岸(通道)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口岸功能。积极申报进境粮食、水果综合指定监管场地及药材进口口岸,推行“互联网+边民互市”“多地备案、多区交易”模式,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各有关单位和腾冲市、龙陵县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28.推动大通道重点支撑性项目纳入国家规划实施,打造隆阳物流枢纽和昌宁骨干冷链物流基地。鼓励跨境物流与跨境电商融合发展,申报建设数字贸易出海基地。(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29.实施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专项行动。(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九)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30.高效落实“服务企业特派员”“局长坐诊接诉”“政企沟通圆桌会议”等机制,完善收集、办理、反馈的工作闭环,切实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商联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具体落实)
31.推行项目申报和审批全过程帮办代办,创新关联事项集成办、容缺事项承诺办,持续打造“保‘政’满意”政务服务品牌。(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具体落实)
32.落实好税费优惠、财政奖补等政策,发挥好金融特派员作用,加强政银企合作,推广应用各级信用贷和增信平台,扩大无还本续贷覆盖面。(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具体落实)
33.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做到服务企业有求必应、无事不扰。(市司法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具体落实)
34.力争市场经营主体净增1.68万户以上,培育“四上”企业100户以上。(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35.锚定“358”目标不动摇,抓好4个国家级教育改革实验区建设,加快构建“保有优教”高质量教育体系。(市教育体育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具体落实)
36.持续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普通高中振兴计划,抓好首批示范性国门学校建设。组建2个职业教育共同体,支持保山学院本科教育教学通过审核评估,推动保山中医专教育教学提质效。弘扬教育家精神,培养一批好校长、好班主任、好老师。全面落实“1530”安全教育模式,持续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深入推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工作。(市教育体育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具体落实)
(十一)推进科技与产业创新融合
37.持续提升腾冲科学家论坛影响力,加强项目策划对接,大力引入高端要素落地保山。引进培育新型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建设院士专家工作站15个以上。加快创新主体培育,打造省级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30户。组织关键技术攻关及新产品开发15项,实现10项以上成果落地转化。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加快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融合,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积极参与全省算力网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十二)强化人才引进培育
38.健全人才服务制度和联系专家制度,打造“才聚高黎贡”“招才进保”品牌。(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39.深化“大院大所大校大企”合作,在东西部协作、高校定点帮扶机制下联合培养人才。建强产业工人队伍,开展实训4万人次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具体落实)
(十三)着力提升城镇化水平
40.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进一步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强化中心城区辐射带动能力。(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具体落实)
41.实施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完善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险、住房保障、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等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具体落实)
42.深入推动产城融合发展,吸引人口向城镇聚集。力争腾冲、隆阳列为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示范试点。(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具体落实)
(十四)持续完善城市功能
43.大力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实施完整居住社区试点建设,着力打造“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新开工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2026套,改造老旧小区33个、城中村1个。推进东方韵、热海拾光等项目,盘活优质存量用地和商办用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44.加快推进中心城区象山路、九龙路等市政道路建设,优化城市路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隆阳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
45.加快见缝插绿、口袋公园建设。(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具体落实)
46.实施好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更新改造雨污水、供水、燃气等老化管网200公里以上,不断提升城市韧性。推动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十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47.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好新一轮促农增收三年行动,健全联农带农机制,落实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政策,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具体落实)
48.推进实施云南烟草专项资金支持三产融合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第二批项目。深入实施“千万工程”三年行动,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加强乡村治理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分类建设乡村振兴示范村15个,整治提升村庄523个。(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十六)纵深推进污染防治
49.认真抓好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紧盯细颗粒物和臭氧“双控双减”目标,深入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加强危险废物、尾矿库、废弃危险化学品和重金属监管治理,严格管控土壤污染风险。(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50.强化河湖长制,全面推进重点河湖保护治理,持续抓好重点流域及地表水环境质量预警及污染防治,确保全市国控、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100%。(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十七)坚决守护生态本底
51.完善生物生态安全风险防范和保护体系,配合推进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创建,推动高黎贡山珍稀濒危特有植物园建设,确保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数保护率90%以上。(市生态环境局、市林草局和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隆阳区、腾冲市、龙陵县人民政府配合落实)
52.认真抓好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绩效管理办法,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草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十八)积极推动绿色转型
53.严格产业准入,严控“两高一低”项目。争取绿色轻纺产业链关键项目落地建设,推动绿色建材、矿产加工等传统产业降碳增效。推进腾冲省级林业碳汇试点,加快碳排放权、排污权市场化交易。持续开展绿美建设,倡导绿色生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具体落实)
54.支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具体落实)
(十九)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55.把稳就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重点解决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56.深入推进“互联网+”公共就业服务,推广“用工企业+劳务平台+务工人员”弹性精准用工模式,通过帮扶车间吸纳就业等措施,多渠道挖掘就地就近就业岗位。支持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创业。实施好大规模技能提升培训行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二十)做优卫生健康服务
57.深入推进健康保山建设,加快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试点建设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改革,建强普外、肛肠科等国家级、省级重点专科,建好神经疾病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和消化、心脏等临床医学分中心,实施好县级公立医院“百县工程”,提升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力。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市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58.稳步推进医保参保扩面,有效防范基金运行风险。(市医保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二十一)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59.持续开展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推进社保扩面增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60.加强社会救助和福利体系建设,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推进社会救助“物质+服务”改革创新试点行动。加强“一老一小”关爱服务,落实农村留守儿童精准帮扶机制,实施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推进“1+N”农村集中供养。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市民政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61.加快施甸、昌宁残疾人康复中心建成运营。(市残联牵头负责,施甸县、昌宁县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二十二)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62.深化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快补齐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短板,持续办好“四季村晚”等系列群众文化活动。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重点打造国宝永子等非遗文化体验项目,提升和顺古镇、仁寿门街区等“四名一文一传”保护利用水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63.建好用好群众身边的体育设施,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大力发展户外运动。(市教育体育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二十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64.严格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65.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维护良好金融生态。(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66.加大财源培育,推进健康财政、安全财政、发展财政、民生财政、质效财政建设,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用好增量政策,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化解存量。(市财政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67.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继续做好“保交房”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金融监管总局保山监管分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二十四)筑牢国门安全防线
68.健全完善维护周边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巩固人防、物防、技防融合的边境防控体系。持续优化边境管控和口岸通道管理,深入开展“常态+专项”打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不断发展强边固防“保山样本”。(市边防办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69.加快推进腾冲国家兴边富民行动中心城镇试点建设,打造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升级版。(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族宗教局牵头负责,腾冲市、龙陵县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二十五)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70.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社会治理基层基础工作,推进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信访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71.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三项计划”,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十百千万”工程10个以上。推进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族宗教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二十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72.加快构建统一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完善防汛“1262”预警叫应、重大灾害“123”快速响应等机制,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底线。(市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