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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02-2-06_A/2016-0816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保政办发
  • 发布日期
  • 2016-08-16
  • 文号
  • 保政办发〔2016〕1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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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2017年香料烟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为切实抓好全市2017年香料烟生产工作,推进香料烟产业稳步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省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对保山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主动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大力推进烟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香料烟产业发展从“增量扩张”转变为“稳量增效”,坚持“市场、质量、规范”工作主线,紧紧围绕 “择优布局、优选烟农、狠抓科技、创新管理、提质增效、烟农增收”的工作方针,以“转型升级、调整结构、优化资源配置”为抓手,着力推进香料烟产业转型升级,着力增强优质烟叶供给能力,着力促进烟农稳定增收,有效促进保山香料烟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生产收购任务。2017年,全市指导性种植面积8.31万亩,指令性收购烟叶24.7万担,其中:隆阳区指导性种植香料烟面积2.42万亩,指令性收购烟叶7.7万担(其中普瑞莱普品种指导性种植面积0.56万亩,指令性收购烟叶2.5万担);施甸县指导性种植晒黄烟丝面积0.5万亩,指令性收购烟丝1.2万担;龙陵县指导性种植香料烟面积1万亩,指令性收购烟叶3万担;昌宁县指导性种植香料烟面积4.28万亩,指令性收购烟叶12.5万担;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指导性种植香料烟面积0.11万亩,指令性收购烟叶0.3万担。

(二)质量指标。香料烟质检入库AB级比例55%以上,等级合格率达80%以上,烟叶水分控制在14%—16%。晒黄烟丝上中等烟比例75%以上,等级合格率达80%以上,烟叶水分控制在14%—16%。

(三)安全指标。烟叶中各种农药残留量和重金属含量不超过客户限量标准,杜绝一类非烟草杂质。

三、主要政策

(一)政府扶持政策

1.各县(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统筹安排香料烟烟水工程配套资金,用于改善烟区生产条件。

2.市财政安排香料烟生产专项资金60万元,用于扶持生产和考核奖励。

3.各县(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出台政策并配套补贴资金,加大对种植收购任务在5000担以上种植专业村的扶持力度。

4.各县(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出台政策并配套补贴资金,加大对漂浮育苗的扶持力度。

5.各县(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统筹计划,出台政策并配套补贴资金,对实施集中育苗和集中调制的加大扶持力度。

6.自然灾害保险补贴:按大田种植面积,县(区)人民政府及园区管委会每亩补贴烟农10元。

(二)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扶持政策

1.严格执行行业2016年烟叶种植收购政策,按下达计划任务收购烟叶。

2.种子补贴:按实物全额补贴。专业化育苗的,烟种无偿提供合作社或育苗业主使用,烟农间接受益,育苗业主向烟农收取的烟苗费中要全额抵扣种子成本。其他方式育苗的,烟种无偿提供烟农使用。

3.育苗补贴:按合同实际签订量对漂浮育苗进行补贴,香料烟巴斯玛品种补贴标准11.6元/担,香料烟普瑞莱普品种补贴标准7.7元/担,晒黄烟丝补贴标准14元/担;香料烟常规育苗补贴标准8元/担。育苗补贴直接支付给烟农,烟草每亩育苗补贴与烟农每亩购苗价格合计,不得超过当地亩均育苗成本的110%,具体价格由各县(区)、园区自行制定。

4.农药补贴:以现金方式直补烟农,补贴标准为香料烟巴斯玛品种6.6元/担,香料烟普瑞莱普品种4.4元/担,晒黄烟丝8元/担。实际领用金额超过补贴标准的按补贴标准补贴,实际领用金额不足补贴标准的按实际领用金额补贴。

5.化肥补贴:使用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统一采购的烟用复混(合)肥,以现金方式直接补贴烟农,标准为:香料烟巴斯玛品种22元/担,香料烟普瑞莱普品种15.5元/担,晒黄烟丝17元/担。

6.地膜补贴:使用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统一采购的烟用地膜,以现金方式直补烟农。标准为香料烟巴斯玛品种3.3元/担、香料烟普瑞莱普2元/担、晒黄烟丝4元/担。实际领用金额超过补贴标准的按补贴标准补贴,实际领用金额不足补贴标准的按实际领用金额补贴。

7.自然灾害保险补贴:全市统一按50元/亩投保,其中省财政补贴5元/亩,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补贴35元/亩,县(区)、乡(镇)和烟农负责10元/亩。

8.绿色生态烟叶发展补贴:2017年公司拟开展烟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清除工作,具体补贴标准、方式、范围,由香料烟公司制定专项补贴方案予以落实。

9.绿色烟叶地膜回收补贴:2017年公司试点开展地膜回收工作,具体补贴标准、方式、范围,由公司制定专项补贴方案加以落实。

10.烟叶生产基础设施项目补贴:2017年,预算投入补贴资金1110万元,规划建设基础设施2444件。

若国家烟草专卖局和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在生产投入政策方面有新变化,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扶持政策将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四、主要措施

(一)技术措施

严格落实“香料烟标准化生产技术”和“晒黄烟丝标准化生产技术”。

1.生产节令:香料烟田烟育苗节令9月15日—10月10日,移栽节令11月1日—12月5日,香料烟山地烟育苗节令9月5日—15日,移栽节令10月20日—11月15日;晒黄烟丝育苗节令9月15日—9月30日,移栽节令10月25日—11月20日。

2.育苗:严格按照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育壮苗。

3.移栽规格:香料烟移栽规格40cm×10cm或(30+50)cm×10cm;晒黄烟丝移栽规格(80+40)cm/2×35cm。

4.控水管理:坚持移栽浇水成活。香料烟在移栽后30天视天气情况在技术员指导下走沟灌水1次,杜绝栽后灌水、多次灌水和漫灌水。晒黄烟丝根据生长情况在技术员指导下补水,禁止漫灌。

5.中耕培土:为促进不定根生长和防止田间高湿状态,要结合气候及田块情况,及时揭膜中耕培土。

6.规范化调制:坚持成熟采收,烟叶要严格按部位分4次—5次采收,实行集中户外调制。香料烟砍采要严格按照标准化生产技术要求,达到叶片数量15片以内,“中心花谢”后,在技术员指导下砍采。

7.烟叶安全:(1)农残控制。服从技术员指导,杜绝使用非公司供应的农药。(2)杂质控制。清除田间废膜,保持采烟工具、穿烟场地、调制场地、堆捂场地、分级打包场地清洁卫生,保证烟叶远离一类非烟草杂质(毛发、碎膜、化纤、编织袋等)。

(二)奖励措施

1.各县(区)、园区管委会继续执行上年的晾晒烟烟叶税政策,考核内实现的税收,40%直接返乡(镇),10%直接返种烟村,专项用于现代烟草农业建设与考核奖励,充分调动乡、村干部及烟农的积极性,促进产业发展。具体办法由各县(区)、园区制定。

2.目标考核奖。全市目标考核量24.7万担,其中:隆阳区7.7万担、施甸县1.2万担(晒黄烟丝)、龙陵县3.0万担、昌宁县12.5万担、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0.3万担。对完成考核收购数量、质量指标的单位,由市人民政府对隆阳区党政主要领导各奖励2万元,对施甸县党政主要领导各奖励0.5万元,对龙陵县党政主要领导各奖励1万元,对昌宁县党政主要领导各奖励3万元,对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主任及潞江镇党委书记各奖励0.5万元。全市香料烟目标考核量完成后,市人民政府对市烟草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各奖励2万元。对市级有关领导和市烟草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给予20万元考核奖励。完成考核任务的县(区)、园区对分管领导进行奖励,由县(区)人民政府和园区管委会具体研究实施。

(三)考核办法

1.在香料烟生产的关键环节,市人民政府制定考核方案,由市政府督查室分阶段进行督查和考核。对生产组织管理落实不到位,完不成考核指标的县(区)、园区,按实际完成情况兑现党政主要领导目标考核奖。

2.各县(区)、园区要建立和完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对县(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和完成任务的乡(镇)主要领导给予相应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和金额由各县(区)、园区自行研究决定后上报备案。对工作措施不力、完不成任务的乡镇主要领导,要上报备案,进行通报批评,并视情况进行行政问责和处罚。

(四)工作措施

1.统一思想认识,坚定产业发展信心。一是各级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促发展的战略高度,进一步充实完善县(区)、乡(镇)香料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乡村干部一线抓的工作机制,层层抓落实,层层作保障,切实强化组织领导。二是要认真研究,结合香料烟生产工作实际,制定针对性强的政策措施,充分调动各级种烟积极性。县(区)、乡(镇)要切实用好市级返还的香料烟税收及对专业村、组的扶持政策。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要落实好种子、育苗、农药、化肥、地膜、保险等各种补贴。三是各级要积极配合好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加强烟用物资的规范管理,宣传、督促好农户及时向用于购买烟用物资的银行卡中存入现金,以便能顺利购买烟用物资,不耽误烟叶生产工作。对现款支付购买烟用物资尚有一定困难的农户,各种烟乡(镇)要安排专人负责,积极与当地金融部门沟通、协调,发放物资贷款或小额信贷。

2.科学规划布局,确保烟区规模稳定。各级各部门要围绕市人民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及时有效地组织好烟区的规划布局。一是进一步加大种烟区域择优布局力度。结合各区域产业结构和种植结构,科学布局,稳固好现有烟区。立足烟区凸显香料烟风格特征和资源特点,努力发展适宜种植香料烟的区域,同时着眼于市场需求,集中力量发展一批基础条件好、资源有优势、增产有潜力、发展有后劲、产业用地矛盾小、能实现集中连片种植的区域,做到发展一片,建设一片,巩固一片,切实保证香料烟产业发展规模稳中有增。二是要稳固好种烟主体。切实以维护烟农利益为落脚点,加大扶持、指导力度,以村、组为单位,培养一批晾晒烟生产水平高、管理能力强、执行力度好的种烟群体,提升产业在热区的竞争力;科学、规范进行土地流转,提倡适度规模化种植。三是认真谋划,尽早安排部署2017年晾晒烟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市香料烟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召开各级会议,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任务,及时将生产任务层层分解到村、组,明确烟叶生产扶持政策,充分调动各级干部、烟农发展产业的积极性。四是要全力抓好面积落实工作。各级要提前进村入户动员及通过广播、报纸、宣传单等方式,多方面、多形式、多渠道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确保2016年8月31日前完成面积规划落实工作。五是要根据已规划确定的植烟土地和面积,分区域有针对性地研究品种、节令、育苗、施肥、种植密度、栽培技术、调制等生产要素,切实提高保山香料烟生产水平和质量水平。

3.严格技术标准,全面提高烟叶质量。各级要以提高烟叶生产水平、提高烟叶质量、提高烟叶安全为核心,精心组织落实好各环节标准化生产技术措施。一是要强化基层队伍培养。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要强化基层烟叶工作队伍建设和培养,切实加强技术人员的配备、培训和管理,建立一支素质高、业务精的基层烟叶生产队伍。二是强化烟农培训和技术指导。从烟叶生产各关键环节入手,提前召开好烟农现场会,现场示范各项标准化生产技术要领,“手把手”地将标准化生产技术传授给烟农,同时督促指导烟农落实好各项标准化生产技术措施,切实提升烟农种植管理水平,有效提升烟叶质量。三是强化烟叶生产“GAP”管理。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推荐的农药品种目录,严格规范使用农药,杜绝使用非供应农药。严格抓好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清除,加强各生产环节非烟杂质的控制。四是要强化技术落实考核管理。各级各部门要围绕市人民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建立健全考核机制,针对最佳节令育苗移栽、严格控水、配套施肥、成熟采收、规范调制、烟叶农残、杂质控制等关键技术环节,分阶段做好督导检查考核,做到层层抓落实、层层严考核,确保各项标准化生产技术落实到位。

4.强化生产收购过程规范管理,确保烟叶生产收购有序运行。一是严格按下达指标将计划逐级分解细化到农户和田块,严禁层层加码超计划安排烟叶种植面积。二是严格规范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管理,严禁出现签订虚假合同、只签不种、多签少种、少签多种等现象。移栽结束后,由市人民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对种植面积进行核查,按核查后实际种植面积签订合同,实栽面积不符的要及时调整合同,签后不栽的要坚决取消合同,确保移栽面积与合同签订面积一致。三是严格生产过程控制,按照合同,适时组织烟种及物资供应、育苗、移栽、收购,实时掌握烟叶收购期间合同调整及交售进度,切实加强对合同执行过程的监管。

5.加强设施管护,确保持续高效运转。一是各县(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要成立香料烟基础设施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各种烟乡(镇)及村委会加强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盘活用好基础设施,发挥长效作用。二是落实管护资金,切实加强已建设施设备的管护。各县(区)、园区要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加大投入,每年从烟叶税收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管护资金,建立健全项目管护长效机制。三是各乡(镇)要成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组,负责做好施工质量监督、施工进度督促及工程资金拨付等工作,同时配合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做好项目建档及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6.强化防灾意识,切实维护烟农利益。由于烟叶生产受自然条件影响大,面临自然灾害多,为降低烟农种植风险,各县(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要建立健全烟叶生产保险机制。要把增加烟农收入、维护烟农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方位服务好烟农,着力解决烟农的后顾之忧,稳定和壮大烟农队伍。

7.转变观念,努力推进烟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当前,香料烟国际市场从“增量扩张”转变为“稳量增效”,香料烟产业面临转型升级、调整结构、优化资源配置等问题,“抓实基础、提升质量、增加效益”成为烟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清发展形势,以推进烟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己任,发扬勇于担责、敢于负责的精神,转变发展观念,以提高烟叶质量、促进烟农增收为目的,以凸显保山香料烟优势特色,打造“绿色、生态、安全、优质”烟叶品牌为目标,以烟叶种植效益增加提高烟农种烟积极性,以烟农种烟积极性和市场需求确保香料烟产业持续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