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保山市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保山市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和中央、省、市关于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风险防范与保护的决策部署,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切实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张云怡 副市长
召 集 人:余在富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自翔 市林草局局长
范 伟 市公安局副局长
何树林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赵兴志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董斯璇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方 强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李 稳 市科技局副局长
杨昌忠 市公安局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
查支队政委
陈 庆 市司法局副局长
董立权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杨 成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亮亮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李明彦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寸宏伟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蒋春国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马媛媛 市水务局副局长
王 云 市商务局副局长
李爱华 市文化和旅游局三级调研员
杨 俊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何 斌 市外办副主任
李 卫 市市场监管局三级调研员
蔺汝涛 市林草局副局长
明立胜 市政府新闻办专职副主任
林发文 市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钱永国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 京 市广电台总编辑
欧阳冬 腾冲海关缉私局局长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统筹协调保山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研究拟定保山市野生动植物保护政策和保障措施等;研究解决保山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开展野生动植物联合执法,加大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和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市林草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市林草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成员若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刻印章,如工作需要,由市林草局代章。
(二)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由总召集人或总召集人委托的召集人召集,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会议召开之前,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向成员单位征集需提交会议研究事项。
(三)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重大事项按照程序报批。
四、工作机制
(一)信息通报沟通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信息通报和工作沟通,及时将违法线索、案件查办、网络舆情等重要监管信息通报相关部门,有关部门对通报或者移送案件线索要及时交办,跟踪督办,反馈结果。
(二)监管执法联动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部门间工作衔接,加大联合检查督查、联合告诫、联合公告、联合办案力度,采取行政处理、公益诉讼、经济处罚、刑事追责等多种措施,协同查办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活动,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增强处罚措施的联动效能。
(三)联合监督检查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对各县(市、区)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情况及成员单位发挥职能作用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本系统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
附件:保山市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清单
附件
保山市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席会议
成员单位职责清单
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野生动植物保护有关宣传教育和社会舆论引导工作,组织新闻媒体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宣传报道。
市委政法委:负责协调、督导野生动植物重大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和问题整改。
市委网信办:负责做好网络野生动植物保护信息日常监管,配合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配合处置网络市场中野生动植物的重大违法犯罪案件。
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全市学校讲授野生动植物保护基本知识和法律法规。
市科技局:负责配合做好野生动植物及栖息环境保护科研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侦办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刑事犯罪行为。
市司法局:负责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统筹和指导,政府规章审查报备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保障野生动植物保护经费。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野生动植物保护的人才招聘等工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配合做好野生动植物及栖息环境保护规划相关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野生动植物及栖息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配合做好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邮件、快件、携带、托运等方式的运输监管和监督检查,为有关部门调查违法犯罪案件提供支持。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及栖息环境的宣传教育和保护管理,负责组织、指导、查处破坏水生野生动植物及栖息环境的行政违法行为。
市水务局:指导江河、水库管理范围内野生动植物栖息环境保护。
市商务局:负责指导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贸易管理。
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指导旅游项目、旅游活动涉及野生动植物及栖息环境的保护。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指导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有效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
市外办:负责沟通协调对接涉缅的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管理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市场监管。
市林草局: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及栖息环境的宣传教育和保护管理,负责组织、指导、查处破坏陆生野生动植物及栖息环境的行政违法行为。
市广电台:加强野生动植物及栖息环境保护的公益性广告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保护意识和行动。
市法院: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依法审判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案件。
市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涉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犯罪案件;依法办理涉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公益诉讼案件;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腾冲海关:负责辖区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贸易监管,打击跨境非法野生动植物贸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