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为实现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全国一张网”,促进政府部门间市场主体信息互联共享,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复函》(国办函〔2016〕7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函〔2016〕225号)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涉企信息的归集内容和公示方式
(一)本次归集的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内容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小微企业扶持、联合惩戒和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企业信息。
(二)本次归集由同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提供模块,各级政府相关部门通过模块填报相关内容,并将数据提供给同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再将数据录入“云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数据交换协同平台”进行公示。
(三)本次归集后所产生的涉企信息,待省工商局数据交换协同平台升级改造后,各部门于信息产生后7个工作日内自行在“云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数据交换协同平台”中录入,工商部门于20个工作日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进行公示。
二、涉企信息归集的时间节点和范围
(一)行政许可信息:存量数据信息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归集范围为涉企有效行政许可信息全部归集;增量数据信息为2017年9月1日后产生的信息,按季度报送。
(二)行政处罚信息:存量数据信息时间节点为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已结案的涉企一般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全部归集;增量数据信息为2017年9月1日后产生的信息,按季度报送。
(三)抽查检查和小微企业扶持信息:存量数据信息时间节点为2016年1月1日—2017年8月31日,所有信息全部归集;增量数据信息为2017年9月1日后产生的信息,按季度报送。
(四)联合惩戒信息:存量数据信息时间节点为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所有信息全部归集;增量数据信息为2017年9月1日后产生的信息,按季度报送。
三、涉企信息归集的时间安排
(一)2017年7月底前,召开市级“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第一次联席会议,安排部署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工作;市工商局完成对市本级相关政府部门和县(市、区)级相关人员业务培训,做好数据录入前的准备工作。
(二)2017年8月25日前,市级政府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职权清单完成并报送《保山市政府部门涉企行政许可目录》和《保山市政府部门涉企行政处罚目录》;9月10日前,市工商局完成《保山市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资源目录》编制工作。
(三)2017年10月底前,市级政府相关部门以模块方式报送涉企存量信息;增量信息报送时间为一季度4月5日前、二季度7月5日前、三季度10月10日前、四季度次年1月10日前。
(四)各县(市、区)涉企信息归集的时间由各地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必须确保在2017年11月底前完成存量数据归集工作。
四、涉企信息归集的部门
第一批市级涉及归集公示涉企信息的部门为(共34个):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环境保护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发展委、市安全监管局、市粮食局、市人防办、市供销社(不涉及资源目录)、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不涉及资源目录)、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邮政管理局、市烟草专卖局、中国人民银行保山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保山监管分局。
五、有关工作要求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确保责任落实和工作落实。一是按照“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和“一数一源”的原则,落实好本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工作的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和联络员制度,负责此项工作的信息录入及联络协调,并对归集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二是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工作负总责,市工商局负责牵头组织市级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工作。三是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确保各级政府部门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存量信息和增量信息的归集公示。四是建立健全数据质量评估机制,严把数据处理、审核和评估关,保证数据完整、真实、准确;建立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定期报送工作情况制度,每季度报送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情况;建立工作核查机制,对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和通报。
涉企信息归集模块下载方式:登录“保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www.gsj.baoshan.gov.cn)“通知公告”中下载。涉企信息归集报送方式:直接将电子模块报送市工商局企业监管科(市工商局203室)或将电子模块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联 系 人:杨源敏 邮箱:bsgsyym@.163.com
郁 虹 邮箱:22873495@qq.com
联系电话:2233582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