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征集全国、省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素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需要通过全国及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或国务院及省政府制定行政法规、规章解决的事项,需要提请全国及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及其有关部委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
(二)针对全市经济建设、法治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生态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反映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设性建议和意见。
(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已经与国家及省级有关部门充分沟通并报告,需要积极争取纳入国家宏观规划和投资计划的重大项目。
(四)围绕实现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着眼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争取国家及省级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的意见和建议。
(五)其他有关内容。
二、有关要求
(一)坚持立足市情、符合政策、突出重点、注重质量的原则,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精心选择既符合国情、省情、市情,能大力推动全市乃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真实反映社情民意,又能引起国家及省级高度重视,并予以采纳或解决的建议和提案素材。
(二)主题鲜明、内容充实、言简意赅,表述准确、文字通畅,一事一案,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
(三)标题简明扼要,力求概括表述所提建议意见的主要内容和请求解决的主要问题。
(四)依据可靠、理由充分,明确提出要求解决的问题和建议以及采取的措施和办法。
(五)立法方面的建议应附上法律草案文本及说明,并提供必要的相关资料。
(六)我市可以自行解决或通过向省级有关部门汇报争取可以解决的问题,不列为建议提案素材。
(七)各县(市、区)、园区管委会、各部门要做好所收集素材的审核把关和整理工作,经主要负责人审签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素材文末要注明撰写人单位、联系方式。
请于2017年12月20日前将书面材料连同电子版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议案提案办理科。
联系人:黎霞、邵文娟,电话:0875—2148956,邮箱:bsszfbyak@163.com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