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2-2-30/2018-011100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便笺
  • 发布日期
  • 2018-01-11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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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政协保山市委员会调研视察报告意见建议采纳落实情况的通知

 

隆阳区、施甸县、龙陵县人民政府,保山工贸园区管委会,市直及驻保有关单位:

2017年,市政协共向市人民政府报送调研报告11件,经市人民政府领导逐件批示后分送到各有关单位进行办理。现将报送政协保山市委员会调研视察报告意见建议采纳落实情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政协调研报告及承办单位

(一)《保山市工贸园区“园中园”建设的视察报告》(保协〔2017〕14号)。承办单位:保山工贸园区管委会。

(二)《全市工业聚集化实施情况等六个调研报告》(保协〔2017〕20号)。承办单位:市研究室、市工业信息化委、市农业局、市旅游发展委、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

(三)《保山坝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专题协商情况报告》(保协〔2017〕21号)。承办单位:隆阳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

(四)《全市政务服务工作民主监督(视察)情况报告》(保协办函〔2017〕15号)。承办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地税局。

(五)《保山市养老服务项目建设情况的视察报告》(保协办函〔2017〕16号)。承办单位:市民政局。

(六)《龙陵县蜂产业发展情况的视察报告》(保协办函〔2017〕17号)。承办单位:龙陵县人民政府,市林业局、市科技局。

(七)《全市国有文艺院团发展情况的视察报告》(保协办函〔2017〕20号)。承办单位: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八)《施甸县摆榔乡布朗族整族帮扶实施情况的视察报告》(保协办函〔2017〕21号)。承办单位:施甸县人民政府,市扶贫办、市民宗局。

(九)《石斛产业发展情况的视察报告》(保协办函〔2017〕23号)。承办单位:市林业局。

(十)《全市贯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保协办函〔2017〕25号)。承办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十一)《保施高速公路建设推进情况的视察报告》,(保协办函〔2017〕27号)。承办单位:隆阳区人民政府、施甸县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

二、有关要求

(一)各承办单位要认真对照调研视察报告,细化研究意见建议,逐条回应意见建议采纳落实情况,形成专题报告报市人民政府,重要事项按程序及时请示报告。

(二)报送情况内容要充实、言简意赅,表述准确、文字通畅,每个报告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

(三)报送材料需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要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请各有关单位于2018年1月11日11∶30前将意见建议采纳情况书面材料(含电子文档)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人:黎霞、邵文娟,电话:0875—2148956,邮箱:bsszfbyak@163.com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