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有关农业农村政府规章草案起草。指导和协调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负责执法监督,“双随机、一公开”,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组织协调。承担农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普法宣传等工作,负责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市级农业农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综合协调市级农业农村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负责派驻政务中心日常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