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动物防疫法》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责,负责动物诊疗机构、执业兽医的监督执法工作;受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委托,履行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畜禽屠宰行政执法职责;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及其他有关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负责动物防疫检疫技术指导,检疫电子出证、兽药追溯、放心肉的信息化建设指导;参与全市重大动物疫情的控制和扑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