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269620-8-/2020-1209006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地震局
  • 公开目录
  • 办事指南
  • 发布日期
  • 2020-11-12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地震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审批事项承诺书

保山市地震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审批事项承诺书

 

1、主动热情接待办事群众,做到有问必答、语言文明、态度谦和、准确释疑,服务周到。

2、认真审核申报材料,遵循公开、公正、公平、便民、高效的原则,规范操作;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做到办事程序阳光操作,一视同仁。

3、对申请者提供和涉及商品秘密的材料,依法给予保密。

4、认真履行办件承诺期限,即抗震设防要求审核,保证当日办结,即到即办;地震监测设施设立和撤销的审批,15日内办结;影响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建设工程的审批,15日内办结,决不拖延,以上三项审批事项均不收费。

5、坚持廉洁服务,不收受服务对象的请吃、现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不向服务对象拉赞助、推销商品。

6、依法审批、秉公办事,勤政为民、廉洁自律,虚心接受群众的批评、建议和监督。

   

领导签字:

 

                       保山市地震局

2020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