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75357666-1-/2019-1119016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规章制度
  • 发布日期
  • 2019-11-19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制度

第一条  为适应新时代应急管理事业的需要,不断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创建学习型机关,牢固树立终身学习观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学习党的重要文献和有关会议精神,了解掌握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科技、管理等方面新知识,树立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思想道德素质、党性修养和管理水平,努力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机关,为推动我市新时代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和政治思想保证。  

第三条  学习内容  

(一)党的基本理论:学习马列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党史党建及党的基本知识。  

(二)党的基本纲领、基本路线和基本经验:党章、党的重要会议文件、重要决议和决定、党的纪律及规章制度、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等。  

(三)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改革开放政策、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特别是时事政治、党的阶段性中心任务、目标、要求等。  

(四)领导讲话和廉政规定: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要讲话、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制度法规。  

(五)国情、省情、市情、民情:历史、地理、自然资源、文化资源、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民情风俗等。  

(六)国际政治与经济:国家已颁布及陆续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工作专业知识和常识,形势报告、内部音像资料等。  

第四条  学习方式  

(一)自学。自学是机关干部学习的主要方式,每天应坚持自觉抽出时间来学习,每年至少撰写一篇>调研文章。  

(二)集中学习。每月组织1次集中学习,由政治部负责制定学习计划,报市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同意后组织学习。  

(三)脱产培训。根据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干部培训年度计划安排,结合局机关实际,分期分批选派人员参加各种学习班。  

(四)专题讲座。有针对性地邀请有关专家教授、理论工作者及领导干部作专题讲座,每年不少于2次。  

(五)研究交流。根据形势任务和工作需要,不定期组织研讨交流。之前确定研讨主题和重点发言人,精心组织,充分准备,确保质量和效果。  

(六)参观考察。有计划地分期分批组织人员到有关地区参观学习。  

第五条  组织领导  

(一)全局的专题学习由局党组书记主持,也可委托其他党组成员主持。  

(二)支部的学习由各支部书记主持,也可委托其它支部委员主持。  

(三)党小组的学习由党小组组长组织。  

(四)局党组要对支部的学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并做好相关学习资料的征订发放工作。  

第六条  学习管理  

(一)落实责任。局机关党支部和政治部统一组织和协调,做到学习内容、人员、时间三落实,并做好学习情况记录。  

(二)考勤、请假和补课。不能按时参加集中学习的要向分管局领导请假,并报局政治部;凡集体学习缺课的,事后要及时补课,学习考勤情况要进行通报。  

(三)检查、交流。局机关党支部对学习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内容包括:学习笔记、学习心得、考勤记录等。检查情况以适当方式进行反馈。  

(四)述学、评学、考学。每位工作人员的学习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年度总结工作时要汇报学习情况,把学习情况作为评选优秀个人的重要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