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75357666-1-09_E/2018-0427008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7-06-14
  • 文号
  • 保安发电〔201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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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转发云南省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保山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转发云南省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中央和省属驻保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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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云安办发电〔20178号,以下简称“方案”),于61日至1130日,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工作。现将《方案》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中明确的工作措施、目标和时限,并结合近期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抓好道路交通事故的一系列部署抓好贯彻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成立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长高兵同志为组长,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旅游发展委、市安全监管局、市农业局、保山公路局、省公投公司保山管理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市安委会其它成员单位为成员,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指挥、协调和督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安全监管局,由市安全监管局局长文永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工作;市公安局副局长、市交警支队支队长丁自生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专项行动期间的日常工作。

各地也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确保工作落实,目标实现。

二、充分认清形势,强化责任担当

从今年15月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来看,虽然全市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四项指数下降,但3人以上较大事故集中多发,15月施甸、腾冲、龙陵就相继发生了3起较大事故,造成了11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与去年同期增加2起,上升200%,死亡增加7人,上升175%。从全省、全国形势来看,交通事故形势依然严峻,全省,15月发生一般程序事故2071起,造成1195人死亡。其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25起;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6起,同比增加2起;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1起。今年以来,全国已发生6起重大事故,比去年同期增加5起。特别是4月份以来,一个多月时间接连发生了5起。

针对目前严峻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事故预防工作作出了重要批示,全国、全省相继召开了重特大道路交通预防工作紧急会议,对事故预防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部署,市政府515日也针对全市较大事故集中高发势头,召开了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教训交流分析会,深入分析了事故原因和管理中存在的不足。为贯彻落实好全国、全省及市政府事故预防工作会议精神,各级各部门要把思想认识和工作部署统一到全国和省、市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部署会议上来,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责任担当意识,深刻汲取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进一步强化各职能部门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和全市《开展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保交防〔20173号)要求,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全力做好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维护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明确目标时限,推动工作落实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方案》中明确的工作措施、目标和时限,进一步细化工作责任,要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齐抓共管、协同共治”的整治工作原则,将每一项工作细化到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覆盖、无死角”。一是全面集中开展隐患“清零”行动。各级各部门接此《方案》后,要结合当前全市正在开展的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迅速对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要求,要从“人、车、路、环、管”五个方面全方位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要通过集中组织开展源头安全隐患清零、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公路安全隐患排查、交通安全警示曝光、社会共治联动、督导检查等重点措施,全面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坚决遏制住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二是明确时限,倒逼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整治工作时间节点要求,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和计划,要将每一项工作具体到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整治工作完成时限,倒逼工作责任落实;三是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期间,各地要结合全市正在开展的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认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成立联合督导检查组,对各地和各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明查暗访,督导检查组要发挥好对工作的检查、指导和协调作用,对隐患整治中存在的一些难点问题,要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研究,协商共治。对重点监管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隐患问题及工作开展推进不力的部门要及时采取督查通报和工作督办等手段,加强整治工作跟踪问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四是加强信息报送。各地要结合523日全市部署开展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求,指定专人定期收集、梳理和汇总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和检查抽查情况。请于620日前报送各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每月3日前报送上月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1128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时请以电子版形式分别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刘善旺;电话(传真):2212801,邮箱:bsaqscjgj126.com

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杨龙;电话(传真):2218022;邮箱:2836341635@qq.com

 

附件: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预防重特大

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保山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613

 

抄送:市安委会主任、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