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75357666-1-09_E/2018-0704008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
  • 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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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 2018-05-08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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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安全监管局学习贯彻《关于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加强监督的意见(试行)》

 

5月7日,保山市安全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文永波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专题学习《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云南省监察委员会印发〈关于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加强监督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会议强调,《意见》是在《监察法》颁布实施、省监委成立的关键时期,由省委常委审议通过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文件,对加强纪法贯通、有效开展监督执纪问责调查处置,实现监察对象和监察职能全覆盖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和依据,是促进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改进作风的有力举措。

会议要求,要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安全生产实践,把机关作风建设与履职尽责监督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一要抓好政治学习,在局党支部广泛宣传引导,加强对公职人员教育,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深入系统学、带着问题学,努力学出信念、学出忠诚、学出担当,切实筑牢“四个意识”思想根基,真正做到铸入灵魂、融入血脉、深入骨髓;二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对学习掌握理论政策、贯彻落实工作部署情况、重点工作环节、重点领域、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员的监督,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坚决反对和纠正“太平官”“糊涂官”“庸懒官”等现象;三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担当实干,持续推进重点工作、深化改革发展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尽职尽责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以铁的制度、铁的纪律、铁的手腕,把安全生产的责任要求落实到生产建设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人,切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