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的通报》(云安办函〔2018〕1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要坚持“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督办、谁负责”的原则,对照《2017年度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建设县(区)排名情况表》,腾冲市排9名,隆阳区排101名,龙陵县排125名,施甸县排130名,昌宁县排131名,查找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督促辖区和监管行业企业将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
二、加强督查。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重视、推进落实不力,甚至被省安全监管局通报批评、约谈问责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责任追究。
保山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