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监发〔2018〕22号 
    
    
    
    
    
    
   
保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 
   
印发2018职业健康执法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园区安全监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扎实推进我市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工作,现将《保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职业健康执法年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保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29日  
   
保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职业健康执法年工作方案 
   
      
   
根据《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职业健康执法年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安监管〔2018〕5号)和《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职业卫生监管工作重点》要求,为了在全市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领域扎实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严厉打击职业健康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职业健康管理能力和水平,严防职业病的发生,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职业健康专项执法检查要以推动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为核心,以严格监管执法为抓手,对全市所有水泥生产、采矿、非金属矿物制品生产以及其他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企业开展检查,检查中必须严格检查标准,严厉执法措施,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实现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治理达标,有效防范职业病危害事故,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全面提高我市职业健康监管水平。 
   
二、工作重点 
   
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各园区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职业病危害的实际情况,突出抓好对水泥生产、采矿和非金属矿物制品生产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督执法,同时要对近几年已经开展专项治理的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等尘毒危害严重的行业企业开展重点执法。 
   
对水泥企业的执法主要按照《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水泥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要求进行,重点检查袋装水泥装袋、装车岗位粉尘危害治理情况;对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的执法主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的《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及监督检查要点》等有关要求进行;对铅蓄电池生产企业的执法主要按照《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汽车制造和铅蓄电池生产行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进行。 
   
各地安全监管部门在全面检查企业依法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的基础上,抓住关键环节,突出重点内容,着力查处以下违法行为: 
   
(一)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严重超标但未采取有效工程或个体防护措施的; 
   
(二)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严重超标但未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 
   
(三)未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的; 
   
(四)未按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体检的; 
   
(五)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未按期进行职业危害现状评价的; 
   
(六)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没有履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手续的。     
   
三、任务分工 
   
市安全监管局负责组织全市执法检查工作,重点抽查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督促整改和整改验收。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各园区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摸底排查和现场执法检查工作,包括下达执法文书、整改后复查和实施行政处罚等。 
   
四、进度安排 
   
(一)摸底排查阶段:2018年4月。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各园区安全监管部门要主动与发改和工信部门对接,理清辖区内已经立项的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对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分类风险管理目录》等规定,对2017年5月1日以后开工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逐一登记,查清企业基本情况,纳入本年度职业健康专项执法检查,摸底排查情况调查表于4月30日前报市安全监管局职安科。 
   
(二)执法检查阶段:2018年5月至10月。市安全监管局将组织专家对水泥生产、非金属矿物制品生产、木材加工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进行重点抽查,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各园区安全监管部门组织职业卫生专家、现场检测人员,对属地纳入执法计划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隐患和问题做到“一企一清单”,按照“一企一策”原则提出整改要求并下发执法文书,督促相关企业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按规定组织复查,对复查后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于10月30日前将相关企业复查情况报送市安全监管局。 
   
(三)全面总结阶段:2018年11月。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各园区安全监管部门要从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好的经验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加强职业健康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等方面进行总结,于11月20日前将总结报告和《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统计表》报送市安全监管局。(联系人及电话:艾永富,2212831,邮箱ajjzyaqjgk@163.com)。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各园区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企业一定要高度重视本次执法年工作,制定详实可行的方案,认真抓好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二)全面整治。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各园区安全监管部门要组织督促辖区内所有水泥生产、采矿业、非金属矿物制品生产以及其他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企业进行调查摸底、排查隐患,坚决整改到位,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在整改落实中要紧紧抓住职业病防护设施、职业健康监护、个人防护用品三个关键环节,督促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综合治理,努力改善作业环境和条件。 
   
(三)严格执法。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各园区安全监管部门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列出清单,对标监管,一抓到底,直至彻底清除或整治达标;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严重超标等重大隐患的企业,责令其停产整顿,不愿整改、无力整改或到期整改仍不达标的企业提请当地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关闭;对于停产企业,在恢复生产前其工作场所职业卫生条件必须达到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要求,否则不准恢复生产;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企业,上报县级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处理。 
   
(四)加强宣传。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做好宣传工作,形成良好舆论氛围,促进执法年活动深入开展。各地应及时总结,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对执法工作走过场、治理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曝光。同时要注重宣传树立一批优秀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引导作用。 
   
   
   
   
抄送:省安全监管局。 
   
保山市安全生产监管管理局        2018年3月29日印 
   
 
   
附件1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登记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属行业 
         |  
     职业危害因素 
         |  
     立项时间 
         |  
     职业危害预评价 
         |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  
     控制效果评价 
         |  
     业病防护设施验收 
         |  
     职职业危害岗位人数 
         |  
     负责人及电话 
         |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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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02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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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03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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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0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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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05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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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06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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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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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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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填表人:               审核人:                   联系电话: 
  
说明:表格填写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为2017年5月1日后立项的建设项目。 
  
  
  
  
  
  
  
附件2 
  
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统计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序号 
         |  
     重点行业 
         |  
     检查企业(家) 
         |  
     发现问题(项) 
         |  
     责令限期改正(项) 
         |  
     立案(起) 
         |  
     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份) 
         |  
     罚款(万元) 
         |  
     责令停产整顿(家) 
         |  
     提请关闭(家) 
         |  
     纳入“黑名单”管理(家) 
         | 
  
|   01 
        |  
     水泥 
        |  
     
        |  
     
        |  
     
        |  
     
        |  
     
        |  
     
        |  
     
        |  
     
        |  
     
        | 
  
|   02 
        |  
     陶瓷 
        |  
     
        |  
     
        |  
     
        |  
     
        |  
     
        |  
     
        |  
     
        |  
     
        |  
     
        | 
  
|   03 
        |  
     耐火材料 
        |  
     
        |  
     
        |  
     
        |  
     
        |  
     
        |  
     
        |  
     
        |  
     
        |  
     
        | 
  
|   04 
        |  
     其他行业1 
        |  
     
        |  
     
        |  
     
        |  
     
        |  
     
        |  
     
        |  
     
        |  
     
        |  
     
        | 
  
|   05 
        |  
     其他行业2 
        |  
     
        |  
     
        |  
     
        |  
     
        |  
     
        |  
     
        |  
     
        |  
     
        |  
     
        | 
  
|   06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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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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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填表人:               审核人:                   联系电话: 
  
附:立案处罚案件同时要上报《立案审批表》、《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及财政部门出具的罚款收据等佐证材料复印件。责令停产整顿和提请关闭案例也要上报相关文件复印件等佐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