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75357666-1-/2019-0619008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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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 2019-06-19
  • 文号
  • 保安办发〔2019〕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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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各园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今年6月是全国第18个“安全生产月”,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云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防范风险化工行”活动的通知》,我市将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推动基层和企业严格安全管理,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我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全国同步于6月1日至30日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开展,各县(市、区)、各园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相关企业及有关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启动活动。各县(市、区)、各园区和各单位要进行“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拉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序幕;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乡镇、社区要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电视台、广播电台要在相关专题栏目中播出安全生产专题、访谈、公益广告等;报刊、网络、通讯等媒体要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报道,发布“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

    (二)组织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一是开展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宣讲。各县(市、区)、各园区、各有关单位要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方法等,回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活动,普及安全生产常识。二是开展媒体宣传咨询活动。各级主流媒体、行业媒体和网站、微信等新媒体要通过刊发署名文章、开设专版专栏、在线访谈等形式深入宣传,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要积极参与互动宣传,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三是为切实引导和推动全市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好局,保山市安委办将会同隆阳区安委办适时举行“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具体方案待定)。各县(市、区)、各园区也按照方案要求,举办“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三)开展主题宣讲活动。各县(市、区)、各园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各级安委会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同志要面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和使用等重点企业、工业园区负责人和管理团队亲自主讲,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训词精神,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面向全体职工讲一堂“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知识技能,深入一线班组面对面交流安全生产心得体会。邀请专家学者开展专题讲座和安全诊断,精准指导企业管控风险、排除隐患,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七进”(即进企事业单位、校园、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和公共场所)巡回宣讲,普及安全知识,传授安全技能,努力扩大和不断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市安委办将组织专家到企业对安全生产法规知识和安全技能进行宣讲。

(四)举办安全发展论坛。各县(市、区)、各园区要组织有关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领域的专家学者和部分企业负责人,交流安全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经验做法,探讨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的思路举措,聚焦重点行业和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论坛、讲座、研讨会等交流活动,汇智聚力助推安全发展。

五)开展先进典型宣传。结合应急管理部组织的应急管理系统先进典型宣传,重点宣传好我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典型,市、县(市、区)两级媒体联动,形成宣传声势,重点宣传先进集体在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具体做法和取得的优异成绩,宣传先进个人爱岗敬业、担当作为、乐于奉献、竭诚为民的典型事迹和取得的优异成绩,做到事迹感人,学有榜样,充分发挥好先进典型的集体效应和辐射作用。

(六)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和科普宣传活动。各县(市、区)、各园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参加全国“安全生产月”官网举办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网络有奖答题,并在新闻媒体开设安全科普专栏,在公交车、车站等公共场所的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科普短视频、安全提示。组织相关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宣传普及和知识技能竞赛活动,督促标准规范制度上墙上网,推动企业职工熟悉标准、掌握技能、维护权益。鼓励各类安全应急体验场馆和基地向社会免费开放,广泛开展体验式安全教育活动,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应急意识和安全素养。

(七)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县(市、区)、各园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重点行业领域和潜在的各类风险隐患,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综合应急预案演练,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各类企业要认真排查梳理自身重大安全风险,广泛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活动,特别是车间班组一线员工操作式、实战化的初期应急处置演练,强化标准规范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安全生产月”期间,市安委办将选取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八)开展监管执法专项行动。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在安全监管中的“尖刀”和“拳头”作用,组织开展监管执法专项行动,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通过严格的行为监察、技术监察,倒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安全投入、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合法性。各县(市、区)、各园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综合运用行政执法、联合惩戒、媒体曝光等手段,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查重处,在全社会形成执法威慑,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安全基础管理,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全市“防范风险化工行”活动主要内容

“防范风险化工行”与“安全生产月”同步启动,2019年12月份结束。各县(市、区)、各园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由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组成的采访团,深入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技能,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曝光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

(一)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各县(市、区)、各园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聚焦国务院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第七考核巡查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巡查、安全生产大检查时发现的问题,跟踪报道整改和落实情况、经验做法,曝光整改问题粗枝大叶、敷衍了事、蜻蜓点水的地区、部门和企业,推动地方政府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结合安全执法、安全监督检查等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法规知识普及、咨询服务、隐患排查等宣传报道和非法违法行为、违规违章作业等曝光活动。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将结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巡查反馈问题整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市安委办将配合省级媒体开展好“防范风险化工行”专题采访活动,重点报道好中石油保山油库安全监管先进经验和做法。

(二)开展区域行和专题活动。各县(市、区)、各园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具有地方特色和行业特色的区域行、专题行,加大精准宣传力度,总结推广一批先进典型和好的经验做法。要深入“三重一高”(重点监管的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输油气管线高后果区)企业和单位开展有针对性的明查暗访活动,曝光一批存在隐患、责任不落实、监管流于形式的反面典型,借助媒体力量监督整改。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重大危险源单位明查暗访活动;市公安局牵头开展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及易制爆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明查暗访活动;市能源局牵头开展输油气管线高后果区明查暗访活动;市水务局牵头开展自来水厂液氯储存使用明查暗访活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开展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企业明查暗访活动;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明查暗访活动。

(三)开展“网上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各县(市、区)、各园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用好“12350”举报电话,开通微信短信等网络举报平台,发挥企业工会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作用,鼓励动员企业职工及家属、媒体、社会热心人士积极举报,经核查属实的,按规定给予奖励。要在网上广泛征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非法违法行为等问题线索,针对问题集中的地方和企业,组织新闻媒体深入采访报道,紧盯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有效发挥网络监督作用。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县(市、区)、各园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工作保障到位、责任落实到人。要结合各自实际创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具有当地特色、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宣教活动,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更加贴近基层、贴近企业一线、贴近职工群众,做到上下联动、氛围浓厚、成效显著。

(二)加强宣传,务求实效。各县(市、区)、各园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推出更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报道,尤其是要抓住正反两方面典型,予以宣传和公开曝光,推动有关地方、部门和企业切实履行责任。要进一步增强活动期间宣传报道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形成矩阵式、全媒体、立体化安全生产宣传报道格局和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宣传格局,不断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市应急管理局政务微信将开设专题专栏,并与主流媒体合作,加大“安全生产月”的宣传报道力度。

(三)加强督导,做好总结。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作用,加强督促和指导,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层层推进、项项落实。各县(市、区)、各园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重点企业要认真策划活动方案,及时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活动进展、创新亮点、活动总结等,市安委会办公室将对各县(市、区)、各园区、各部门开展活动及信息报送情况进行督导、抽查,并将此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考核内容。

各县(市、区)、各园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确定1名联络员(见附件1),制定活动方案,于6月3日前市安委会办公室。6月份每周四报送上周五至本周四活动开展的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7月5日前报送总结报告和统计表(见附件2)。

 

保山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