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做好2019年全市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根据国家防总、省防汛抗旱指挥部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结合应急管理部门职能职责,现就做好2019年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明确职责
全市机构改革正在全面推进,各部门的职能职责已经明确,应急管理部门作为担负自然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协调统筹任务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职能的机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在把好安全生产“基本盘”的同时,切实认清今年防汛抗旱的严峻形势。当前,旱情还在持续并有加剧趋势,特别是进入夏季,高温、雷电、暴雨等极端天气突出,做好主汛期防汛抗旱任务十分艰巨,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充分做好汛期应急抢险救援准备工作,切实把汛期自然灾害应急抢险救援与安全生产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合力推进、同步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超前谋划,落实保障
全市应急管理部门要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扎实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准备,全面提升水旱灾害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做到超前谋划,尽快抓好应急抢险救援保障措施。
(一)全面做好预案梳理修订。要围绕自然灾害应急抢险救援目标任务,及时组织对辖区内总体防汛抗旱应急抢险预案及部门专项预案进行梳理,结合机构改革部门职能职责调整情况,及时组织对防汛抗旱应急抢险预案修订完善,进一步明确目标责任,加强预案应急演练和业务培训,为应急抢险救援提供有力保障。
(二)全面做好队伍及物资摸底。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高度重视应急抢险队伍、专家库建设和应急装备、物资准备工作。6月15日前,要对分散在各行业部门、乡(镇、街道)的应急抢险队伍、专家和装备、物资储备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弄清底数及管理主体、抢险救援方向、组织调动机制等详细信息,做到能备战、拉得动、能救援,为提升应急抢险救灾能力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三)全面做好汛期安全研判。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针对非煤矿山、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等领域,特别是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尾矿库,重大危险源监管,列出汛期重点防范项目清单,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安全度汛;要加强与水务、自然资源、住建、气象等部门沟通,全面了解掌握水库分布及运行安全,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人口规模,城市易涝地段及重点施工现场,极端天气预报预警等等,提前掌握相关情况,为汛期应急抢险救援做好充分准备。
三、强化应急,严格值守
应急管理部门任务特殊、责任重大,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强化对应急责任的认识,随时保持高度警惕,特别是进入防汛抗旱期,要严格执行应急值班值守制度,全面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值班责任,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发生灾害第一时间响应。同时,要加强对值班人员业务培训,熟悉应对处突情况报告处理程序及相关业务,保障应急值守工作落细落实,一旦发生自然灾害要及时上报,并在最短时间内弄清基本情况,及时启动预案进入抢险救援。杜绝守而不应,值班值守形同虚设、流于形式等情况。
请各县(市、区)应急局将工作落实情况于2019年6月15日前上报市应急管理局。联系人:段碧波,联系电话:0875-2212021。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