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75357666-1-/2019-073000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9-07-30
  • 文号
  • 保应急委办发电〔2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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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洪涝灾害防范和应急准备工作的通知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

   当前,我市已经进入汛期。据气象部门预测,全市主汛期(6—8月)降水分布不均匀,区域性或单点性强降水偏多偏强,发生洪涝和山洪的风险较常年偏高。为认真落实好国家应急管理部和国家防总要求,切实做好洪涝灾害防范和应急准备工作,根据《云南省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旱涝急转防范和应急准备工作的通知》(云应急委办函〔2019〕4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压实防汛责任今年以来,由于前期我市长时间无有效降雨,出现旱涝急转的风险较高,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和警惕。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防总和应急管理部“四个突出”(突出做好防范压实责任工作;要突出做好汛情研判工作;突出做好部门合作工作;突出做好抢险救援救灾工作)要求,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结合今年我市气象的特殊性,按照市委、市政府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总体安排,夯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和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压实防范责任。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对防汛工作要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对前期排查的1700多个自然灾害隐患点逐一落实隐患消除情况,落实监控预测人员情况;要及时整改消除潜在的灾害隐患,确保不留死角。各级各部门防汛责任人要提前到位、坚守岗位,逐项落实好防汛抗洪的各项措施、各个环节,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牢牢把握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的主动权。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有关部门要根据防汛形势和预测预报情况及时部署,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积极参与防汛救灾,全力做好汛期险情灾情应对工作。

    二、切实落实防范措施

   各级各部门要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突出做好局地发生强降雨引发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和江河洪水、城市内涝防范应对工作。

   (一)市水务部门:要加强全市注册登记水库安全排查检查,紧盯辖区内江河、溪流、水库、山塘、水电站、水利工程及在建工程的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监测预警工作。

   (二)市应急部门:要加强非煤矿山汛期安全防控工作检查,落实防透水、防淹井、防滑坡、防垮塌和防泥石流措施,督查企业加强地下矿山采空区、塌陷区、积水区管理;落实好全市39座尾矿库坝体、排洪、排渗等系统隐患排查检查,严防溃坝漫坝事故发生。

   (三)市能源部门:要加强油气管线沿途汛情监测和巡护值守,防止因暴雨洪水引发滑坡、坍塌等导致的石油、天然气泄漏事故发生,特别要管控好中缅油气关系36个高后果区。

(四)市交通运输部门:要统筹公路、路政、交投、铁路建设等部门,突出抓好全市范围高等级公路、县乡公路的检查排查,严防山洪、泥石流对道路运行带来的影响威胁;要重点抓好昌保、保泸、施保等全市在建重点高速公路,以及大瑞铁路建设防汛安全检查;要切实加强澜沧江、怒江等流域的码头、渡口及营运作业船只检查,严格落实管理主体及责任人员的责任。

(五)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落实房地产项目施工工地、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汛期安全管理,对施工工地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全面开展排查、超前防范、做好应对,特别是周围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危险因素,及时采取撤离、避让等措施;要高度关注城市防洪安全,加强保山中心城区及各县(市区)县城、乡镇集镇汛期洪涝风险隐患排查,紧盯易积水路段、地下停车场、地下综合管廊、施工现场深基坑等重点部位,落实相关责任主体及人员,积极开展内涝隐患点排查,及时开展设立醒目警示牌,做好排水系统的疏通、清淤、排污,确保汛期安全。

(六)市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全市在册地质灾害点的监控,落实群防群治措施,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加快工程治理和搬迁避让进度,切实消除地质灾害事故隐患。

    教育和体育、卫生健康、民政、文化和旅游等其他行业领域要结合自身职能职责,针对汛期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各类自然灾害,加强对学校、医院、养老院、旅游景区景点、古村(镇)、古建筑群、寺庙等汛期洪涝灾害隐患风险排查,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做好防范和应急避让措施,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认真做好应急准备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充分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水务、应急、自然资源、气象等部门要团结协作、紧密配合、主动担当,发挥好各自部门的专业优势,坚持“宁可抓重、不可漏抓”的原则,通力配合、有效衔接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一)要强化灾情险情预测预报工作。市气象、水文等部门要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发展变化,实现即时测报,尽最大努力延长预见期,提高预报的精准度,为做好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崩塌等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工作赢得时间。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和相关部门要及时掌握汛情、灾情、险情,加强沟通联系,及时组织联合会商,认真分析研判暴雨洪涝趋势,主动研究存在的问题和防范应对措施,为防汛抢险救灾提供坚实的支撑和保障。

(二)要强化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各负有防汛职能职责的部门要加强防汛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等工作规定,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信息报送工作,做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各级防办要加强与水务、应急、气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掌握水情、灾情和险情等信息,第一时间按照规定上报。

(三)要强化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准备。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做好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物资准备,发现险情和灾情,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科学制定方案,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做到抢早、抢小。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应急管理部门要根据汛情发展,突出重点时段和重点部位,提前预置、安排抢险救援力量,细化抢险救援方案,迅速响应、果断出击,及时提供抢险救援资源。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与当地消防救援、森林消防队伍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好国家综合性消防应急队伍应急救援主力军的作用,实现汛期全员战备,确保灾情发生后第一时间按照相关调动审批程序,及时高效组织救援。

(四)要规范风险防范和应急响应。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方针,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切实做好旱涝急转风险防范工作。要严格规范做好本级职能范围内洪涝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依照规定科学启动应急响应,及时准确报送灾情信息。

联系人:段碧波,电话:0875-2212021,邮箱:877254207@qq.com

  

            保山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25日

 抄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