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75357666-1-/2019-0513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9-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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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法规科、安全生产执法监督科、非煤矿山和安全生产基础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现将《保山市应急管理局开展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附:保山市应急管理局开展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5月10日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开展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营造民营经济发展良好法治环境,迎接司法部门抽查监督,根据《保山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保司发〔2019〕26号)精神,经研究,制定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
  一、高度重视
    市应急管理局成立由钏助周副局长为组长,于相州、孔富良、林磊、艾永富、尹剑雄为成员的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先分科自查,再集中综合评查和汇总的方式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评查工作。
 二、评查范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原保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结涉及民营企业的行政许可案卷、行政处罚案卷和行政强制案卷(简易程序的不纳入评查)。
     三、评查的重点内容
  (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卷(不涉及除外)
    1、在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方面,针对民营企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特别是对侵犯民营企业的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的违法行为,是否及时予以处罚和纠正。
    2、是否存在违法干扰民营企业正常经营及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处置涉案财物的情况,结案后是否及时解封、解冻非涉案财物;在行政执法时,是否严格区分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区分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区分涉案人员财产和家庭财产。
    3、是否存在对民营企业重复处罚等执法歧视行为,是否存在人情监管、选择执法、执法不公、暗箱操作等现象。
    (二)行政许可案卷
    1、是否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是否存在清单外许可事项的违规审批。
    2、是否平等对待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是否存在法外设置条件等违法行为,是否有限制和影响民营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情况。
    3、是否存在超期审批的情况。
    4、是否存在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而向民营企业索取证明的行为。
    四、评查标准
    严格按照《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附件2)进行评查。
    五、评查方式、步骤
   (一)各执法科分类评查。由安全生产执法监督科、非煤矿山和安全生产基础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分别对原保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支队、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监管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办理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对照《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附件2)。并于6月30日前完成分类评查,填制涉民营企业三类行政执法案卷目录及自查汇总表(附件3)。分类评查的每件案卷都要有评查结果(定等次)、案情简介、存在问题及建议,自查打分。
    (二)汇总和集中抽查。各执法科分类评查完成后,政策法规科负责收集汇总各科室评查结果情况,组织开展集中评查,集中评查抽取行政许可案卷的10%和全部行政处罚案卷,进行综合评查。
    (三)审定上报。涉民营企业三类行政执法案卷目录及自查汇总情况经审定后,由政策法规科于7月30日前向保山市司法局报送情况资料,迎接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