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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5357666-1-/2019-0805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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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9-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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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考核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中心: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考核任务分解方案》已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6月25日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考核任务分解方案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也是市应急管理局组建后,履行新使命、实现新发展的开局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完成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结合局机关工作实际,制定保山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考核任务分解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五大发展理念”的要求,主动服从服务于保山跨越发展大局,统筹推动局机关各项年度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实现保山市应急管理局年度综合考核取得优异成绩,实现争先进位。
  二、任务分工
  (一)省级考核项目
  1.年度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
责任领导:黄永定
  责任部门: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
  配合部门:各科室、考试分中心
  部门负责人:邓家伦、陶月
  (二)党务工作考核项目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责任领导:钏助周
  责任部门:政治部
  配合部门:各科室、中心
  部门负责人:段海嫦
  2.基层组织建设情况考核
责任领导:钏助周
  责任部门:政治部
  部门负责人:段海嫦
  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
责任领导:钏助周
  责任部门:政治部
  配合部门:各科室、中心
  部门负责人:段海嫦
  4.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
责任领导:钏助周
  责任部门:政治部
  配合部门:办公室
  部门负责人:段海嫦
  5.机关党建工作考核
责任领导:段海嫦
  责任部门:党支部
  6.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考核
责任领导:钏助周
  责任部门:政治部
  配合部门:涉及改革任务科室、中心
  部门负责人:段海嫦
  (三)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考核项目
  1.综治维稳目标管理考核
责任领导:黄永定
  责任部门:办公室
  配合部门:有关科室、中心
  部门负责人:陶月
  2.法治建设成效考核
责任领导:钏助周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
  配合部门:有关科室、中心
  部门负责人:于相州
  3.保密工作考核
责任领导:黄永定
  责任部门:办公室
  配合部门:各科室、中心
  部门负责人:陶月
  4.党委信息工作考核
责任领导:蒋国相
  责任部门:应急指挥中心
  配合部门:各科室、中心
  部门负责人:邓家伦
  5.政府信息工作考核
责任领导:蒋国相
  责任部门:应急指挥中心
  配合部门:各科室、中心
  部门负责人:邓家伦
  6.政务公开考核
责任领导:黄永定
  责任部门:办公室
  配合部门:各科室、中心
  部门负责人:陶月
  7.落实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考核
责任领导:黄永定
  责任部门:办公室
  配合部门:指挥中心
  部门负责人:陶月
  8.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考核
责任领导:蒋国相、覃金伟
  责任部门:应急指挥中心
  配合部门:各科室、中心
  部门负责人:邓家伦
  9.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
责任领导:钏助周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
  配合部门:有关科室、中心
  部门负责人:于相州
  10.向上争取资金考核
责任领导:潘继永
  责任部门:装备财务科
  部门负责人:晋楚翔
  11.市直单位科以下公务员考核
责任领导:钏助周
  责任部门:政治部
  配合部门:办公室
  部门负责人:段海嫦
  12.事业单位科以下工作人员考核
责任领导:黄永定
  责任部门:安全生产考试中心
  部门负责人:张晓娟
  13.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及“水气土”治理考核
责任领导:肖志华
  责任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部门负责人:林磊
  14.“挂包帮”和扶贫攻坚考核
责任领导:钏助周
  责任部门:政治部
  部门负责人:段海嫦
  15.政务服务考核
责任领导:钏助周、黄永定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办公室
  部门负责人:于相州、陶月
  16.公民科学素质建设考核
责任领导:蒋国相
  责任部门:科技信息科
  部门负责人:尹剑雄
  其他未列入的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工作,按照职责分工由分管局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涉及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工作,由联系该部门的局领导指定专人负责。
      三、工作职责
  (一)责任领导。根据工作分工,负责组织局机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安排部署,对所负责的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实施、整改验收,及时向局党组报告工作推动情况。
  (二)责任部门。各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和措施,将所负责重点工作列为本部门工作计划,扎实做好各项重点工作日常事务处理。
  (三)部门负责人。按照工作分工,具体负责制定重点工作推动和考评整改落实方案、措施,做好日常工作开展情况报告、信息采编工作,完成年终工作总结和台账建设,并按照年终本重点工作考评要求开展自检自查,形成自检自查报告。
  (四)配合人员。与责任人员形成AB角,并根据责任领导的部署和要求配合做好各项工作,平时要注重收集在职责范围内工作档案和台账。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夯实责任。局党组成立局机关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陶月任办公室主任、邓家伦任副主任,负责考核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对接工作。各责任部门会同配合部门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密切配合,将各目标任务进度细化到月、责任落实到人,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实行清单式目标管理,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采取跟踪督办、定期通报、诫勉约谈等措施,切实加强对重点工作落实的监督检查,对每项工作做到年初有安排部署、年中有内容、年终有结果,对部署的工作没有启动的查原因,正在进行的查进度,已经完成的查效果,切实改变重部署轻检查,有责任无追究的状况,确保每项工作形成闭环。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将对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