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现将云南省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近期重要会议精神扎实做好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应急委办发电〔2019〕2号)转发你们,请结合保山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保安办发电〔2019〕15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请各县(市、区)、各园区于2019年8月7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市安委办,联系人:牟大伟,联系电话:2212802,邮箱:bssyjzhzx@163.com。
保山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