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历来是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旺季,保山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真抓真管,务求实效,有效防范烟花爆竹事故,为广大人民群众欢度2020年元旦、春节营造和谐欢乐的节日氛围。
保山市共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1户,批发经营企业12户,零售店(点)500余个。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扎实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联合执法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非法存储、非法经营烟花爆竹黑窝点,严厉查处取缔未经许可经营、走街串巷等非法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查实一处,坚决取缔一处,从根源上彻底斩断非法生产、经营、运输链条。
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承诺工作。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安排专人负责、专店销售;销售场所配备数量充足、性能良好的消防器材,张贴安全警示标志;自觉接受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按照要求及时整改,确保经营安全。并将安全经营承诺书在生产、经营场所明显的位置进行张贴。
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强宣传,大力普及烟花爆竹安全常识,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建立群众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舆论和群众监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