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2020年2月3日,隆阳区西邑乡王寨村1养牛户发生1起私自将小水窖改装青贮饲料池且操作不当致4人死亡的中毒意外事件,充分暴露出广大农村居民安全知识匮乏、应急救援技能欠缺等问题。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防范化解农村安全风险,有效避免安全悲剧再次发生,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隆阳区“2·03”青贮饲料池中毒事件的批示精神,现就切实抓好全市农村安全生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业农村、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切实把提升广大农村居民安全素质作为各级政府履职尽责的重要内容,促进乡村文明,增强乡村治理效能。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农业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认真分析全市农村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抓住农村安全的隐患点、防范的薄弱点、事故的多发点,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农村”活动,全面普及农村居民在用电用气、交通出行、用火防火、有限空间作业等生产生活安全常识和作业技能,全面普及洪灾、旱灾、地震、冰雹、暴风雨、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防灾减灾逃生基本知识,全面开展农村安全事故警示、安全演练和安全作业实操培训,提高广大农村居民安全风险识别和自救互救的科学知识和技能,力争年内全市农村居民安全宣教全覆盖,实现农村安全事件同比大幅下降,为全市农村决胜脱贫攻坚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稳定的安全环境。
二、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工作
(一)畜牧业。一是对辖区内利用水窖、地下室等密闭设施进行青贮饲料的情况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青贮料池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全面封停、整改,坚决杜绝在隐患消除整改期间再发生意外事故。加强对青贮饲料池建设、饲料制作等方面知识技能的培训,规范青贮饲料池建设和青贮饲料的制作。二是对辖区内畜禽屠宰加工企业、畜禽规模养殖场、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等安全生产检查,排除管理漏洞,防患于未然;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督促限期整改,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且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按法定权限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依法关闭。畜禽加工屠宰企业,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内部管理及人员疏散应急演练情况,特别是防火、防爆及应急处置等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检查企业安全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情况,加工车间安全门能否及时打开;检查企业锅炉、冷库等设备运行情况,是否定期检修等。畜禽规模养殖场,重点检查用电、供暖、降温、生产机械等设施设备运行及灭火器材配备情况,检查沼气池及配套设施的运行情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严防人员跌入或沼气中毒、爆炸等事故发生;检查废弃疫苗瓶回收、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情况,防止因处置不当造成生物安全、环境污染及食品安全等问题发生。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重点检查安全责任制和生产车间、仓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检查企业存放特殊药品、使用特种设备以及防尘防爆设施等安全状况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检查负责人和操作人员安全教育是否到位,是否存在违规使用、违章操作等。畜牧业防灾减灾,要针对极端天气可能对畜牧业生产带来的安全风险,重点检查应急物资准备、防灾减灾措施落实等情况。
(二)渔业。主要对渔船安全技术状况、救生设备设施、鱼港码头安全设施设备等进行风险源排查预判,重点排查“三无”船舶违反从事渔业生产以及套牌、假船牌、涂改船牌名号的违法行为;渔船船员无证上岗、未按规定配置职务船员的行为;渔船非法载客载货以及未规定安装和使用船载信息终端的行为;渔船救生、通讯、消防、号灯号型等重要安全设备不齐的行为;渔港安全、消防设施配备缺失损坏或质量不合格的现象;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按规定期限进行整改的现象;渔业生产企业和生产个人违规用电、违规违法捕捞作业、消防安全不达标等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渔业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电毒炸鱼等违法行为。
(三)农机。疫情防控期间,暂停拖拉机驾驶证申领的考试业务。取消已预约的考试场次,并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及时调整考试计划, 延期办理考试业务,暂停拖拉机下乡集中检审业务,以降低交叉感染风险,防止疫情扩散,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排除安全隐患。严厉查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牌无证作业、驾驶机型与证照不符、证照造假行为。严厉查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以及其它已实行安全检验的农业机械未按照规定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而投入农业生产的行为;严厉查处拖拉机载人、酒后驾驶、超限运输、超速行驶等行为;严禁未经技能培训、不懂操作技能或体弱多病操作微型耕作机械,严禁微耕机载人,减少农机安全事故隐患。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管理。要加大对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切实提高广大农机手和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
(四)农村能源。切实做好大中型沼气工程、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宣传沼气工程设施安全使用和遇险自救知识,及时排查安全隐患,抓好防火防爆工作,及时清理沼气工程周围易燃易爆物品,设置好防火隔离带,保障沼气工程安全生产;加强农村户用沼气池的安全管理,做到《户用沼气安全使用手册》入户,确保沼气安全使用;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进行出料等安全操作,严禁农户自行对沼气池进行维修。重点排查输气管道是否装有阻火器和冷凝排水装置,发酵池、集污池、调节池、沼液池等是否加盖或护栏防护,观察井、观察口是否加盖防护,危险地带是否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消防设施是否完备,关键设备是否建有定期安全检查保养制度。沼气用户是否熟悉并掌握基本安全常识和技能;沼气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完好,是否存在池体、管线、用具等不安全隐患;沼气用户底数是否清楚;对大中型沼气、联户沼气是否建立监管责任清单;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沼气项目管理和使用行为;对废旧沼气池的管控措施是否到位,安全隐患排查是否到位,责任单位的监管责任是否落实;其它农村能源安全监管工作是否到位。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废旧沼气池兴废利旧改造工作。
(五)农药。重点对农业生产企业、经营场所、仓库等进行风险源排查预判。重点检查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批准证书是否齐备,原料采购与产品生产销售记录是否规范,农药经销商是否存在违规销售禁限用农药、假冒伪劣农药等行为,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及统防统治组织是否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经营场所、仓库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严格查处非法生产、制假售假、违规添加其他农药成分的行为;对农药经营人员无证上岗,农药经营单位违规推荐农药使用,种植基地(企业)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的行为,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农药生产经营和安全监督管理行为严肃处理。
(六)其他领域。全市农业各级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三个必须”的要求,全方位抓好畜牧业、消防、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公共安全等方面的安全防范工作,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坚决杜绝大的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扎实开展安全宣传教育“进农村”活动
(一)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领导责任,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扎实开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印发宣传资料、组织培训班和召开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等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的宣传。
(二)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常识,借助村级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等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利用乡村广播和召开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农村集市等时机,通过宣讲、发放宣传资料、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多种方式,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涉农危险化学品、粉尘危害安全知识、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方法以及消防、居家、农机、用水、用电、用气等安全宣传教育。
(三)深入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要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举办事故案例和事故模拟教育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吸取事故教训,讲解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要适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基础建设,增强应急意识,掌握处置要点,提高农村事故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
(四)开展短信、微信传播安全生产知识活动。要动员党员干部、村民开展短信、微信传播安全生产知识活动,要将青贮池等有限空间作业、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农机等安全生产知识传播到各村民微信群、分享到朋友圈,扩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受众面。
(五)设置安全生产宣传专栏、宣传牌。要在集市、村委会、文体活动场所等设置安全生产宣传专栏,在农村交通要道、地质灾害点设置固定宣传牌、张贴宣传标语和悬挂宣传横幅,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常识,普及安全生产和应急避险、逃生自救知识。加强农村生产经营单位(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公示制度,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
(六)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开展宣传。广播电视台要通过电视播放安全警示教育片、滚动字幕进行安全宣传;利用政府及部门微信公众号进行安全生产警示提示,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要借助村级广播开展农村安全生产和应急避险、逃生自救知识宣传。
(七)加强重点时段重点人群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农事活动繁忙时段要加强“农业机械、畜禽屠宰、农村沼气工程、饲料加工、农药、化肥”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要突出重点人群举办各类安全培训班和安全生产知识讲座,增强农民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要加强对即将外出务工人员和留守老人、儿童的安全宣传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普及道路交通、火灾、应急救援等方面安全知识。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县(市、区)、园区、各有关部门要将农村安全宣传教育作为推动社会发展、改善民生,促进乡风文明、提升农村治理效能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切实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强化检查督促,抓好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确保农村安全宣传普及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紧贴实际。各县(市、区)、园区、各有关部门要突出重点紧迫问题,紧贴群众实际需求,不断充实农村安全知识宣传内容,创新宣传活动方式方法,用心、用力、用情宣传好农村安全知识,切实走好提升农村居民安全素质的最后一公里。
(三)齐抓共管,长期推进。农村安全宣传教育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长期性工作,要加强部门联动,调动社会共治,整合资源和力量,创新工作方法,稳步实施推进。要充分发挥各级基层组织作用,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主动承担起农村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第一线工作,加强人力、物力、精力的投入,真正把农村安全宣传教育做出特色、做出成效。
(四)加强督促,注重实效。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要求上来,统一到全市农村和谐发展稳定大局的要求上来,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此项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务求实效。市级将适时组织对各地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予以通报,及时总结推广一批先进典型。各地要加强对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及时掌握相关动态,将好的做法和经验报市应急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级将在“保山应急”等微信公众号发布推广。请各地迅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并于2月15日前上报工作开展情况;视疫情防控情况适时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农村”活动,并于11月底前上报工作开展情况。联系人:市应急管理局:王文萍(政策法规科科长),电话:0875-2212112,邮箱,269130822@qq.com;市农业农村局:匡体能(农机科科长), 电话:0875-2120358,邮箱:bsnjk@126.com。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