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
根据《保山市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相关要求,为切实做好2020年度非煤矿山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及风险防范工作,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汛前非煤矿山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等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重点和范围
(一)排查范围。各县(市、区)所辖范围内的非煤矿山。
(二)排查重点
1.矿山企业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和小型露天采石场;
2.非煤矿山尾矿库、排土场。
二、排查方式与时限
(一)排查方式
1.企业自查。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非煤矿山企业做好宣传督促,指导企业全面开展自检自查。
2.部门抽查。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加强非煤矿山地质灾害隐患风险监管工作,按照谁开采、谁排查、谁负责的原则,督促企业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依法做好抽查检查工作,结合2019年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清单,督促企业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加强防控,今年汛期前做到非煤矿山地质灾害风险排查全覆盖,最大限度防范化解风险。
(二)排查时限。全市非煤矿山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各地2月20日前要完成排查并梳理上报,市局非煤矿山和安全生产基础科2月28日前汇总后上报市联席办公室,并做好后续防范指导督促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非煤矿山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将该工作作为防范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的重要举措落实落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明确责任,及时做好安排部署,落实专人负责。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认真开展非煤矿山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突出重点区域、重点矿山,指导企业全面开展排查,既要排查好增量,也要处理好存量。
(三)严格时限,保证实效。各县(市、区)要按时开展非煤矿山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按质按量推进排查工作,针对排查出来的情况,及时做好汇总上报。
请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明确1名联系人,于1月15日前上报市局非煤矿山和安全生产基础科。
联系人:禹铭,联系电话:0875-2212814,联系邮箱:bsyjjck@163.com。
附件:1.保山市2020年非煤矿山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情况登
记表
2.2019年全市非煤矿山地质灾害排查情况汇总表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月9日
附件1
保山市2020非煤矿山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情况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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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隐患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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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类型(滑坡、泥石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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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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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胁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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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灾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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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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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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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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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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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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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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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9年全市非煤矿山地质灾害排查情况汇总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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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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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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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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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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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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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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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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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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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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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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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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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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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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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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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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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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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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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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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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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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