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取消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通知》(云安监管〔2017〕18号),保山市应急管理局自2017年开展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清退工作以来,截止目前仍有企业未递交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清退申请材料。为保障企业(当事人)切身利益,请各涉及企业(当事人)于2021年10月31日前到本辖区县级应急管理局递交清退申请材料,经市、县应急部门审核无误后退还至企业(当事人),逾期未办理将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处理。
联系电话:
隆阳区应急管理局:0875-2162596,13577580363
施甸县应急管理局:0875-8121362,15906981098
腾冲市应急管理局:0875-5131618,15025060878(矿山),13908757625(危化)
龙陵县应急管理局:0875-6123737,18087506383(矿山),15087598975(危化)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0875-7131799,13529542999
附件: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清退名单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