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75357666-1-/2019-0828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19-08-28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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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2018年1月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下发执行,为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强化城市运行安全保障提供了较好的遵循和指导。2019年4月12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下发执行,就推进我省城市安全发展提出一系列工作要求。

  (二)起草过程。2019年4月以来,根据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市应急局认真学习《意见》、《实施意见》精神,准确把握编制导向。在深刻领会《意见》、《实施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在2019年6月完成了我市的《实施方案》(讨论稿)。6月26日,征求了县(市、区)、园区安委办及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的意见。7月5日专题向何伟常务副市长做汇报,按照何伟常务副市长要求单独把公安、消防的内容单独列的指示进行了修改,最终形成了我市的《实施方案》(送审稿)。

    二、主要内容

   中央《意见》和省《实施意见》共6个部分20条,我市《实施方案》共6个部分23条,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要求和制度措施,着力解决当前城市规划、建设、运行、管理过程中在安全发展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强调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实施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点工程建设,全面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到2020年,按照国家、省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标准,将保山市中心城区、腾冲市县城建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安全发展示范城区。到2025年施甸县、龙陵县、昌宁县县城建成安全发展示范城区。隆阳区蒲缥镇、施甸县姚关镇、腾冲市和顺镇、龙陵县镇安镇、昌宁县卡斯镇建成安全发展示范乡镇(街道),隆阳区西邑乡西邑社区、施甸县仁和镇勒平社区、腾冲市滇滩镇西营社区、龙陵县勐糯镇勐糯社区、昌宁县柯街镇柯街社区建成安全发展示范社区。到2035年,全市所有城市安全发展体系更加完善,安全文明程度显著提升,建成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的安全发展城市的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加强城市源头治理。此部分省《实施意见》共有5条,市《实施方案》也是5条。把省《实施意见》“(六)加快重点产业安全改造升级”和“(七)严格城市企业安全准入”合并成市《实施方案》“(六)加快重点产业安全改造升级和安全准入。”结合保山的实际增加了“加强旅游和文物安全管理”作为第7条。

   第三部分,健全城市安全防控机制。此部分省《实施意见》共3条,市《实施方案》共6条,结合保山的实际增加了“

  (十一)加强城市自然灾害预警预防、(十二)加强社会面安全防控和(十三)着力提升城市火灾防控水平”的条款。

  第四部分,提升城市安全监管效能。此部分省《实施意见》共有4条,市《实施方案》共3条,将省《实施意见》“(十二)完善城市安全监管体制和(十三)提升城市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合并成市《实施方案》“(十五)完善城市安全监管体制和提升执法能力。”

   第五部分,强化城市安全保障能力。此部分基本上保留了省《实施意见》的内容。

   第六部分,加强统筹推动。此部分省《实施意见》共有3条,市《实施方案》共4条,增加了“(二十三)强化责任考核”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