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2-2-02_Z/2016-1212006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16-09-30
  • 文号
  • 保商发〔2016〕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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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保山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8号建议的答复

杨名候、于剑武代表:

你们在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保山中心城市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深化认识,准确定位农贸市场功能

农贸市场建设,是一项带有公益性和准公益性的工程,是加快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紧迫要求,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对提升城市品位,惠民、便民、安民、利民具有重大意义,是政府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为全面掌握城区农贸市场存在的问题,找准工作突破口,何伟副市长亲自带领相关部门,多次深入到各农贸市场进行现场调研,召开现场办公会,发现问题及时指出,能解决的问题当场拍板。为形成工作合力,市政府分别于2015年7月23日、8月6日、2016年1月12日召开保山中心城市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工作专题会议,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保山中心城市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审议意见及专题询问要求,研究加强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的工作措施,将工作责任明确到市、区各相关部门,并多次召开协调会议,研究推动贯彻落实工作。

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农贸市场

结合保山中心城市农贸市场实际情况,以建设滇西边境中心城市为契机,充分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本着“立足实际、方便群众、便于管理、提升品位”的原则,按照《保山市中心城区商品市场布局规划》控制要求,根据区域居住人口、服务半径、消费需求等因素,进一步优化完善保山中心城市农贸市场网点布局,加强新城区、新建小区、农民集中居住区的农贸市场配套规划,由市规划局、市商务局牵头,隆阳区人民政府等部门提出方案,多次征求意见,制定了《保山中心城市农贸市场近期建设改造计划》。计划到2018年,保山中心城市60平方公里范围内规划建设农贸市场21个,其中:新建12个、改造提升现有农贸市场9个,若以保岫路为中心线划分,保岫路以北有11个,保岫路以南有10个。

三、理顺管理机制,加大农贸市场监管力度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保山中心城市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了保山中心城市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何伟同志担任组长,副市长丁昌吉同志、杨雄华同志担任副组长,隆阳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畜牧局、市招商合作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永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商务局,由市商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2016年2月2日领导小组下发《关于明确保山中心城市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保市建发〔2016〕2号),明确了各相关单位的职能职责,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形成合力,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有序推进。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建立了沟通协商机制、督查机制和联合管理机制,定期对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研究,从而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落实体系。

(二)切实细化监管责任。市、区人民政府及商务、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农业、卫生、环保、畜牧、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消防等相关部门立足部门职能,形成管理合力,加台对农贸市场常态化的检查和指导,形成各责任部门“有分有合、协同共管”的农贸市场监管格局。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了市人大常委会关切及广大市民关心的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上来,从市民的切身利益出发,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以提高质量、安全、卫生为核心,切实强化对现有的汇金湾农贸市场、康浩农贸综合商场、象山农贸市场、南苑综合商场、下水河农贸市场、杏花农贸市场、梨园商场、新华商场农贸市场、隆阳区蔬菜水果批发市场等9个城区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深入开展摸底调查,全面掌握了中心城区农贸市场现状,切实解决广大市民方便买菜和吃上放心菜、放心肉的问题,努力实现从装满“菜篮子”向丰富、净化“菜篮子”方向转变。同时,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对农贸市场内脏、乱、差、堵等情况的综合整治,加强对10个马路市场等以路为市、占道经营市场的整治力度,建设路和如意巷的周日农民街市已正式迁入义乌国际商贸城及珠宝交易市场,其余马路市场待新建农贸市场建成后迁入新市场。

四、增强政府对农贸市场的调控能力

加大对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对中心城市2016年改造提升的7个农贸市场的设计方案采取联合评审制度;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10次,对各农贸市场设计方案下达了联审意见9份。在农贸市场报建、办证等办理各种手续方面开辟绿色通道。建设改造过程中,市区中心城市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组织各职能部门,对农贸市场进行业务指导,加强督导检查,严格标准要求,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要求市场业主限期整改。对已完成改造提升的农贸市场进行划行归市,指导业主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及应急方案等工作。

五、加大农贸市场扶持力度

市级、隆阳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加大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人、财、物投入力度。一是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市级财政优先保障农贸市场建设规划编制经费。二是建立市、区两级共同投入机制。按照事权划分,市级重点承担农贸市场建设方面的补助支出责任,对新建的农贸市场,按最低出让底价供地或政府以土地入股等方式减少投资者的投入成本;对按标准进行提升改造的国有和集体市场业主,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对达到验收标准并验收合格的农贸市场给予奖励补助。目前正在改造提升的市场,验收合格后,隆阳区政府每个给予不超过投资总额40%的奖励;市级财政按每平方米15元给予奖励。三是积极向上争取农贸市场新建和提升改造项目补助资金,支持保山中心城市农贸市场建设。

六、改造升级,建设标准化农贸市场

(一)切实强化宏观调控。市人民政府责成市商务局在充分开展调查研究和向外学习借鉴的基础上,结合商务部的标准化菜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根据保山实际,以领导小组名义出台了《保山市标准化农贸市场建设标准与管理规范》,对农贸市场选址、场内环境、建筑装修、设施设备、场内布局、商品卫生质量、现场食品加工、品牌食品经营、市场管理、诚信经营等应达到的要求进行了规范。

(二)加快推进现有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在认真开展摸底调查、学习借鉴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保山中心城市标准化农贸市场改造工作方案》,明确了农贸市场改造范围、改造标准、改造主体和完成时限。隆阳区政府计划于2016年6月前完成第一批共7个农贸市场提升改造,龙泉农贸市场和新华商场未列入第一批改造计划。截至目前,需要提升改造的7个现有农贸市场中5个已完成改造提升工作(象山、康浩、下水河、汇金湾、杏花)、1个将于近期完工(梨园)。(详见附件)

(三)加快新建标准化农贸市场工作步伐。根据保山中心城市农贸市场建设计划,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快推进标准化新建农贸市场各项工作。截至目前,规划新建的12个农贸市场已有8个落实了建设主体。其中,张官屯农贸市场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正在进行内部装修和周边道路、停车场等建设,预计2016年8月可投入运营;万和华府农贸市场已完成规划审批,开始实施建设;青阳农贸市场已正在按要求对建设方案作微调,待方案通过后可开工建设。(详见附件)

感谢你们对保山中心城市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6年9月27日